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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停車場碰撞肇責疑問請教

曉杯子 wrote:
和解書一簽,或是錄影存證完....即可!!!比【也要保留修車及事故所有證據至少2年】方便多了,不是嗎

保留證據自己就能做,但要簽和解書得要對方願意,我是覺得後者沒有比較容易。
chinan66 wrote:
但要簽和解書得要對方願意,我是覺得後者沒有比較容易。


我不是教大家了嗎?

用【毀損罪】去警察局報案~~~!!!

【毀損罪】

第 352 條
毀棄、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

民事上則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須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逼對方出面和解啊!!!

一勞永逸!!!
對方怎麼可能0責,如果在道路上,從路邊停車格駛出時

不是路權是小於行駛在車道上的嗎

怎麼會變到私人道路時就不一樣了?

這種駛出停車格不是自已要注意嗎,那有可能0責,已在車道上的路權在這樣都比較大好嗎

你算是已駛出停車格行駛在車道上了,他算是還沒完全駛出停車格,可能撞擊後,後輪都還在停車格裡

不然大家看到車子從停車格經過,直接從停車格衝出去魯下去賺年終嗎

私人道路就是各自保險出險弄一弄比較快,也沒多少,不用在那告來告去的

浪費時間跟精神
毀損不處罰過失犯,大家以後還會碰面,應該要理性溝通
零肇責?還真敢說....
看影片就是從停車格出來是用衝的
而且就樓主說,也沒有要賠的意思
1.請管委會出面協調(但應該沒用)
2.各賠各的
3.這口氣吞不下去的話,就上法院
maru13 wrote:
感謝各位的回覆對方的(恕刪)

對方跟保險公司主張他沒錯不賠,
這情況保險公司是不會自己主張理賠的。

既然是同一社區,這車主也太不上道,應該是怕第二年保費增加。
就影片看來 :
(1) 撞擊點在可能在對方還為未超出黃色車道線的時候,且樓主的右前方車身可能已超出黃線外
(2) 撞擊前對方已經減速,有可能是靜止狀態;而樓主是撞擊後才開始減速停車(明顯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個人看法是樓主方面的問題較大,不過因為是私人產權,所以一般交通規則不適用,所以也沒有路邊起步的路權的問題。能雙方自行吸收損失對樓主您比較有利。
Yang咩 wrote:
零肇責?還真敢說....
看影片就是從停車格出來是用衝的
而且就樓主說,也沒有要賠的意思
1.請管委會出面協調(但應該沒用)
2.各賠各的
3.這口氣吞不下去的話,就上法院..(恕刪)


非常同意你的看法 如樓主說的 該車停在後面那個位置 出來可能習慣用衝的

以前運氣好都沒撞到 這次撞到了 開始灰
個人經驗一人50%,私人土地非道路都有責任
maru13 wrote:
看在是同一社區, 也不想把事情用的太複雜


對方就是吃定你這鄉愿怕事的心態

同社區又如何

行車紀錄器像及對方嘴臉全公開

提醒其它鄰居注意這三寶也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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