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orys wrote:為何硬要切過去阿? (恕刪) 我看了幾次影片! 我會說! 你要加速通過、但是他沒打方向燈就直接左彎擦撞到你!不知道有沒有用、但是調解時讓對方先說謊! 再拿出影片證明他說謊....
肇事責任幾成,重點在於 "筆錄" "行車紀錄器"以下比較有可能出現的判決(筆錄決定)1.你未注意前車路況,導致你3他72.剩下幾種可能 大部分是對方全責(我方是直行車,他方是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 這點優勢)3.反正你也做完筆錄了....不用想太多 !!等判決吧 不服在往上申訴
遇到這種喇叭按到底就對了啊!還有是 應注意,並能注意不懂不要亂教中華民國刑法第 14 條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路上看到開這個牌子又是鴨子的我都當他是新手或三寶來的而且像影片中這種不知道他要開哪一道的不是等他決定要開哪一道之後再盡速超他車不然就是按他喇叭把她按回他的車道至於說要砸車的我也沒再怕的比較怕是拿槍下來的但這個牌子的車機率應該不大如果碰上B開頭的車就自己注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