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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擦撞 事故案件(和解金談不攏)

保險公司只會理賠對方有提供醫療單據及維修單據發票的費用

建議樓主還是定期關心對方,保留紀錄以供出庭佐證


曉杯子 wrote:
聰明!!!我舉一你馬...(恕刪)
mountain1988 wrote:
保險公司能理賠對方有提供醫療單據及維修單據發票的費用..(恕刪)


咦? 其實你不笨啊!!!
想太多,對方只是要受傷時的待遇而已,誰會用事故賺錢還騎偉士牌
你知道偉士牌是進口車嗎?義大利原裝進口那種
純粹碰瓷就不會騎這麼高檔了,且他也受傷了,
且轉彎車本來就該禮讓直行車,這你考駕照都有的內容

他要求賠償三個月上班的計程車了,
這也是合理的,機車出事故,所以乘坐計程車代步,
但機車修三個月應該太久了,可以跟他要求砍一些,
我個人覺得機車修一個月應該就很久了吧,三個月我覺得太誇張

腳痛這部分你應該有強制險可以賠償,沒有就是你違法沒繳強制險了
腳痛應該不會賠超過強制險理賠範圍,可以讓對方去請賠償

過失傷害其實也沒甚麼,看網友說最多就是以後不能報考公職而已,然後政府的罰幾萬元
不要有絕對不能被判過失傷害的心情,這樣你上法院或和解會吃虧,
但要考慮到刑法罰6~9萬給國庫(還是關2~3個月),對方開最低15萬含機車維修跟計程車其實還行

karan753 wrote:
抱歉,我是第一次打這...(恕刪)
簡單幾個字就解決.....
有時間就上法院
沒時間就.......
修機車要五萬 ? 那不就可以換一台新車了

對方不願意讓步你就跟對方說那就法院見
對方 知道上法院 可能占不到便宜
有可能願意 降價和解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有人腦袋還是轉不過來!!!

修車要5萬?

你有本事,修50萬,我也說~~好!!! 因為我的財損額度是 100萬!!!



屁孩在當,保險要有!!!
去應徵工作也不會要你拿良民證,過失傷害又如何?
跟他上法院啦! 就算你100趴肇責,法院也不會讓他獅子大開口
同樣情況,我從巷子出來,巷口停止間,右側機車跌倒自摔,
斷了一顆牙齒,雙方無碰撞,肇責我3,對方7.
結果我賠他40萬(保險30萬自付10萬),
真是無言.
不用理對方獅子大開口,就讓法院去判,一定會低於對方的開價。
你只要在法官面前表現一付你有意和解只是對方開價太高而已這樣就好了
你家人比我幸運了

我今年三月上班途中出車禍

大腿股骨骨折+後十字韌帶斷裂(只能手術修復)+左手腕韌帶受損(只能手術修復)

初判我方肇責3

初期要和解,對方新安東京理賠員好像菜市場喊價,什麼都對半砍

連我明明還撐著助行器都硬要說我因為年輕好的快,休養期都要砍

積極約對方希望能以保險解決,對雙方都有利

對方也是消極對待,一下諾羅病毒,一下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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