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太多,對方只是要受傷時的待遇而已,誰會用事故賺錢還騎偉士牌你知道偉士牌是進口車嗎?義大利原裝進口那種純粹碰瓷就不會騎這麼高檔了,且他也受傷了,且轉彎車本來就該禮讓直行車,這你考駕照都有的內容他要求賠償三個月上班的計程車了,這也是合理的,機車出事故,所以乘坐計程車代步,但機車修三個月應該太久了,可以跟他要求砍一些,我個人覺得機車修一個月應該就很久了吧,三個月我覺得太誇張腳痛這部分你應該有強制險可以賠償,沒有就是你違法沒繳強制險了腳痛應該不會賠超過強制險理賠範圍,可以讓對方去請賠償過失傷害其實也沒甚麼,看網友說最多就是以後不能報考公職而已,然後政府的罰幾萬元不要有絕對不能被判過失傷害的心情,這樣你上法院或和解會吃虧,但要考慮到刑法罰6~9萬給國庫(還是關2~3個月),對方開最低15萬含機車維修跟計程車其實還行karan753 wrote:抱歉,我是第一次打這...(恕刪)
你家人比我幸運了我今年三月上班途中出車禍大腿股骨骨折+後十字韌帶斷裂(只能手術修復)+左手腕韌帶受損(只能手術修復)初判我方肇責3初期要和解,對方新安東京理賠員好像菜市場喊價,什麼都對半砍連我明明還撐著助行器都硬要說我因為年輕好的快,休養期都要砍積極約對方希望能以保險解決,對雙方都有利對方也是消極對待,一下諾羅病毒,一下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