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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還有人以為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

奇異碩士 wrote:
檢舉是正確的但我想要...(恕刪)

跟道德標準無關,多檢舉一個人,就會多讓一個人知道違法不應該,那就會讓自己三親等的親戚少被撞一次,不是很好嗎?保護自已、保護家人,保護你和你家的人。
而且我家人作姦犯科,不代表我不是好人
奇異碩士 wrote:
家有違建嗎?

你講的這個,

正是我可以自豪的,

我已經在計劃幾年後的生活,

可能會賣掉現在的房子,去蓋個透天厝來住,

我跟我老婆講,

家裡面的所有東西都要符合法規,電梯也要呈報列管,要有建照或什麼照的,

你實在很難找得到比我還守法的,



再請繼續,

由您來認證,我是位守法的好國民,感謝您,

不要拖太久a,

半年應該夠了,

給您查個半年,半年後請來回覆,告知大家查證情形。



對了,既然有我的車牌了,

也可以來跟拍,

我每收到一張罰單,我捐 5,000 塊給社福團體,上限 20 萬,

給你拍個夠本。
Jack 你好棒 wrote:
那都沒什麼,查得這麼...(恕刪)


當然不會從車子違規下手 畢竟難舉證

住宅不一樣 尤其是老公寓 長安街 光華路 老公寓一堆

長榮路 新大樓就比較沒問題

違建 侯市長現很注重喔 畢竟現在都要列管

家裡有租人當工廠 說不一定以後要補稅

說真的 身分證字號.................待補 沒什麼用 但也不要亂給

除非走徵信 遊走法律地帶 或是 公務員方面(有法律問題)

剛好家族內 軍公教不少 警察 立委 區長 在地人 沒辦法家族大

去查國稅局財產清冊 就會一目了然

我非常贊成檢舉 但你可以也高道德看待你自己及家人?

多去湧蓮寺泡茶聊天 就知道這社會不是只有黑跟白
奇異碩士 wrote:
說真的 身分證字號.................待補 沒什麼用 但也不要亂給

給了當然有風險,不大,

讓你確認我是否為完全守法之國民,這很有用,

以後 " 聖人企鵝哥 ",又要來要求檢舉人時,



我可以微笑且堂堂正正地說,我可是經鄉民認證過的,

誰要來查,

我樂意配合,

僅限私訊,才有個資法保障你我。
Jack 你好棒 wrote:
給了當然有風險,不大,

讓你確認我是否為完全守法之國民,這很有用,

以後 " 聖人企鵝哥 ",又要來要求檢舉人時,



我可以微笑且堂堂正正地說,我可是經鄉民認證過的,

誰要來查,

我樂意配合,

僅限私訊,才有個資法保障你我。


你跳進來了

守法 好公民

店面已租人 有繳稅嗎?

仍有不少老客戶會找我爸媽訂貨 有開發票嗎?

過一段時間想幫她申請育嬰留停津貼
電話可以轉至師父手機
那老婆就可以只帶小孩,享受一下政府提供的育嬰津貼

這是否 違法 還是投機

我爸電器行開了30年,師父從來沒在打卡的

勞動基準法

第 30 條
(每日暨每週之工作時數)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
四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八小時。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
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
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二項及第三項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
存一年。

沒五人 我不太相信 你爸媽 老婆 師傅 還一定會有個助手

以前生意好 這人手根本不夠 之前有點工 臨時工嗎?

"其他"(不只一人?)的師父都是喝酒喝到沒錢了才來做事 不是正職?


"完全"守法之國民 有包含投機嗎?
好的,是這樣子的 :


1、店租給人開店,房客做生意當然也想將房租報稅扣除,當然列入房東個人收入項。

2、找我爸媽訂貨,有可能是來買電池還是燈炮嗎 ?
不可能,當然是買大樣的家電,不開發票,你家族的軍公教會來查,也歡迎來查。

3、我老婆當時保勞保10年了,
嫁給我後,哇哩咧,我沒多久就讓她懷孕了,
我個人因為工作要輪班,有時半夜沒辦法照顧她,所以就叫她不要上班,在家裡休息就好,
也因此她沒辦法領育嬰留停津貼,

生產完畢,那時店也租給人了,
我爸店裡的電話改轉至我這,我老婆每天可接十幾通以上的電話,
就連假日,禮拜六、日,我們偶爾也會接到電話連繫,
那麼沒問題,電器行撥薪資給我老婆,他有實質上的工作付出,領錢合理。

大約7、8個月後,申請育嬰津貼,
你覺得不合理的話,請洽相關單位,我可以接受連補帶罰,
當然啦,你私訊來,我會提供身份證字號的。

4、電器行還真的是 5 人以內,正確地說,常年在 3 位。
我爸辛勤地工作,我們家的小孩成年有收入後,曾經想大家湊錢,幫我爸請一個固定的師傅,
我爸笑著說,你們幾個加起來,一個月賺的,還沒有我多,自己把錢留著。



你唯一能講的,是我爸的電器行沒有打卡紀錄,這個勞工局可開罰,

可惜這已是 10 年前的事,而且店老闆也不是我,

你要扳倒的對象 : " 我 ",一定會完全照勞基法走,我爸我不會要求他,

若他罵勞工局多管閒事,

我一定會跟他說 : 這是保障雙方,萬一師傅一個月才來工作 5 天,一天工作 8 小時,

結果因為他自己酒喝太多了,升天了,

他的家屬沒辦法賴給你,過勞死,

打卡很麻煩,但萬一用得到時就很好用。




好了,請問您還有什麼問題,我這超級守法的好國民,在此回覆您。
有時覺得檢舉的人滿煩的⋯
或許他們是為交通好?
但有時不小心超個線
或是下去買個飲料結果收到罰單
心很痛啊
奇異碩士 wrote:
剛好家族內 軍公教不少 警察 立委 區長 在地人 沒辦法家族大

去查國稅局財產清冊 就會一目了然

這可是你的優點呢,

認識這麼多人,

一定可以把我查個徹徹底底,

將來查完確認無誤我為一守法好國民後,

從你口中說出來,

非常有說服力。
不能不超線嗎⁉️
不能好好停車再去買飲料嗎⁉️
😂
阿嬤的便當 wrote:
有時覺得檢舉的人滿煩...(恕刪)
nilkkk wrote:
不能不超線嗎R...(恕刪)

飲料最近有改掉了
但線的部份還在努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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