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應該在被檢舉人到底【有沒有構成違法事實】
但鄭市長卻本末倒置,反過來檢討檢舉人
本人倒是認為桃園市府有幾個單位根本沒有認真處理違法問題
曾有數次經驗
在市政信箱附上"真實姓名"而且附"實際電話"向桃園市政信箱檢舉違規
但是根本都沒有獲得桃園市府的妥善回應,
都盡是踢皮球式的回應
最終也是沒有處理。
如果需要,本人可以將真實情況po出。(會檢附照片、影片,有圖有真相)
況且如果鄭市長認為是檢舉人亂檢舉,
桃園市政信箱的檢舉是需要附上電話驗證碼的,
桃園市府可以反向向電信單位查電話持有人是誰,
現在辦門號都需要雙證件的
如果真有有民眾蓄意誣告或是觸犯讓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歡迎可以循法律途徑
但是如果是桃園市府相關單位真有"不作為或行政怠惰情形"呢?
請問鄭市長又該如何處置?
鄭市長是否有魄力議處失職人員或單位?
這個市長執政下....新建好的人行道都變成停車場...公園都蓋天幕....
更好笑的是....警方巡邏看到違規停車跟瞎子一樣視若無睹....
違建更是只有燒死消防員了才會動一下..........
連個違建違停都管不好.......還能讓桃園市民滿意度八成,真是見鬼了.......
向市政信箱1999反應各項市政都跟石沉大海一樣無法解決問題只有敷衍,
唯一看得到他的地方就是剪綵跟致詞........還有辦活動
市政一蹋糊塗................
哀.......民調怎麼來???花錢買就有了............
滿意度很高怎麼來??公關錢花下去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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