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ed Wick wrote:
看起來大車可以說根本沒動,否則後座就被輾過去了
也就是說,看不到對向,就等看得到再過去吧)
我認同你這句話
當作是盲灣
哪裡都適用
雖然有時候我因為角度看不到 (道路彎曲)
一樣不過
雖然過了5~8秒一樣沒車
但沒看到我能有的 [衝過去超車+回到車道]需要的秒數與反應
一樣不過
因為很多都事剛好你探出頭了 加速了 車子就來了
那是你的速度+對方的速度 = 2倍 時間是減半的
山路 大車死角 微彎路 都一樣
尤其是大車死角在還沒擺頭正之前
除非估算他要的車道
就不要通過 (或遠一點)(不然容易被神龍擺尾掃到)
*有時候大車左轉右彎知後有外車道內跟車道
這貨車絕對是這場肇事的主因,不能撇乾淨責任。
貨車是職業駕駛,為了貪圖方便,不管對向有無來車、直接在雙黃線違規左轉。
這個地方無論有無打方向燈、無論對向有無來車,都不容許左轉。
16歲小孩子無照歸無照、但直行機車有其絕對路權 !
假設這小孩子就算時速破百,貨車在不能跨越的地方違規左轉,撞上也會是主因。
為了閃避危規左轉的貨車,騎乘到對向車道方式固然讓他遇上另一次撞擊而死亡、但不代表這貨車司機可以無肇事責任。
你可以說那小孩是無照屁孩,你可以指控懷疑說他超速,但一碼事歸一碼事談。
今天這家公司有多台大車進出,卻連一位交管人員都沒有出來馬路暫時擋車,這也是便宜行事,不是嗎?
這件事就是給雙方家庭各一個嚴重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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