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0002 wrote:
如果人身體忽然有問題,為何不可!
法規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現在賣場特殊車位也常被佔用啊!
之前我岳父還活著時候,走路非常慢,10公尺的路走快5分鐘,我們不能停身障車位,也不能停親子車位,所以我才有這樣的建議。
...(恕刪)
問題在證件的核發,跟車位怎麼命名無關. 能發友善停車證嗎? 怎麼認定?
沒證件限制,很多人都會自認有資格停友善停車位. 腳扭到,尿急,頭暈......
會鑽漏洞和瞎扯的人的人太多了.
john0002 worte:
好像殘障車不能停親子車位,親子車不能停殘障車位.
為何不統稱友善車位,雙方都可停啊!
還有個人覺得-殘障-這2個字很傷人.
john0002 wrote:
好像殘障車不能停親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