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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求償難道我要的太多?

kevin9102 wrote:
1.薪資,薪轉可以而且是最有公信力的,看哪個白痴委員說不行的,檢舉他,不適任
$77110
2.醫療費:全額
3.來往醫院交通費:全額
共2354
4.車損:7650
5.精神扶慰金:我的經驗我認為$20000合理。...(恕刪)


你如果真的有骨折 只要是開放性的
上面的金額一定拿的到
建議 撫慰金 提高一點
去問醫生是否骨折痊癒會有後遺症
只要需要持續觀察
這個部分 就至少五萬起跳

其他部分有收據就給他報上去
不用客氣....
講真的 全責的賠償 只要過失傷害成立
光是罰他半年 就不只上面那個錢了
況且 全責 有骨折傷害 基本上過失傷害就成立了

上面報20000, 如果你想被殺價之後還有兩萬可以拿
就給他報五萬上去
你跟他講 有單據部分他不可能不賠
一旦刑事成立,他基本上半年刑責 換算最低罰金 是1000*180 = 18 萬
而刑事成立 民事他也別想跑
另外 一旦刑事成立,你就可以申請假扣押
讓他押等值你要求的賠償....看看他怕不怕

民事優先的話 他會交不出換算刑責的罰金
等於他得去坐牢....半年沒收入
外加假扣押的金額
讓他衡量那個比較值得
車禍賠償通常薪資損失一定拿的到,唯獨在精神賠償你可能上法院要會演一點,可以搜索一下包偉銘兒子撞人後事件,人家賠了不少錢,就因為那個被害人上法庭時夠可憐啊!
你的求償金額又不超過150萬
法院基本上也都是隨便判 無責的最大
免費律師 在這種程度上 也是相當好用
其實這種官司 自己稍微看過相關條文 即可簡單有力的處理

說真的 受傷兩個月 要求10萬 很高嗎?
10萬 ... 不過是我一個禮拜的收入
如果撞到我要養傷兩個月 我絕對是100萬開下去
而且正常有保險的話 10萬這種要求賠償根本是指甲縫
可見對方應該也是不信邪不買保險的那種
10萬就堅持下去吧 不要到後面才發現有後遺症 悔不當初

重點是你有骨折!! 骨折在保險的定義裡面 算是中度傷害

先去申請對方的強制險理賠 再來個人險 公司團險(非責任)
隨便申請下來 總額都能超過10萬 再向對方求償扣除強制險之額度即可
多數對這完全沒觀念的 就會覺得你好像退讓很多 實際上不影響自身權益
又不用走法院 又能較快速的和解 我想應該是最好的選擇

但若對方態度差 基本上我是一定玩死對方
畢竟 無責的最大 不是嗎? 難不成受害者還要委屈?
拒買韓國貨,如果你還在哈韓就不要怪台灣經濟差,因為你就是罪魁禍首.
醫療部分若只有挫傷跟骨裂,就連開刀住院都不用,骨裂一般約一星期就能自行癒合,意味工作損失跟傷勢沒有連帶關係

如果上述成立,加上未申請看護費用,醫院的診斷書的2個月會被看成建議而非必須,若上法院可能要說明2個月工作損失的原因

個人看法,上法院變數很多,在損害賠償原則下調解委員會的評估自有它的理由,訴訟的壓力往往超出4萬的價值,值不值得自行考量了
wmlwml wrote:
建議你在車禍發生半年內不管是否調解成功,都先提告,避免對方一拖再拖拖過時限你要提告就來不及了。先提告沒差,法院都會先要求你們調解,調解不成,再轉訴訟。(恕刪)


提醒樓主,這是最重要的事,提醒樓主: 半年 內一定要提告,過期甚麼都沒了.

沒有白紙黑字加上兩造認簽的和解書,什麼口頭約定....上次講好了.....,都是無效白話一堆.

初判表上的文字理應不會有 "判定雙方有無肇責的定論文字",初判表只是記錄當時狀況,提告後檢方會去車或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車禍事故鑑定,這個鑑定報告才是檢察官及後來提告到法院後,法官參考的依據.

你可以參考鑑定報告裡肇責比例來思考怎麼提出求償金額.

分兩個方面思考. 若最終走完法院審判,對方可能有過失傷害的刑責而判刑(可易科罰金),大概不會太重而罰金也不多,大部分的人因為都不願揹"我有過失傷害前科"的名聲而只好和解. 另一方面是刑事判決對你有利,再來是民事賠償,那就很讓求償人頭大,過程長而無聊,民事判決下來後才是最麻煩的事,還沒有到前面有人說強制執行的程序,你得子幾去查出對方的所得來源後,才能申請強制執行. 自己去查鳩很頭痛了.

一審終結宣判前都可以撤告,和解可以在地檢署或法院的和解庭,最好一次現金當場收付,而且地檢署或法院會當場製作文書認簽.

先弄清楚程序,才有辦法按部就班完事.一審宣判後可是有費用產生的,沒有免費律師這項目,要有中低收入戶資格才能申請國家免費的法扶律師.
刑事就先告,和解了再撤,這樣至少讓對方知道一直拖真的不是辦法。
別聽某些樓亂扯,骨折又休養兩個月,求償十萬絕對不算高......而且你還可以計入後續回診的休假與就診費用,我當初車禍被撞雖不到骨折,但是有影響到脊椎,當時已就診超過半年,當時醫生也評估需回診復健至少半年,最後我也是爭取到超過十萬的理賠,你該最注意的是提告過世傷害的期限只有六個月,最好在期限內提起告訴,因為有的人就故意拖過半年讓人求償無門
樓主被撞無肇責

他提出的那些細目我覺得很合理阿
要是今天我被撞,全家吃穿喝都靠我一人
那請問經濟來源怎麼辦?

那些說六萬合理的人,要是被撞妳還會說合理嗎??
千萬別分期

分期對方不還會變純民事官司

刑事上變成已經簽和解
到二審通常快1年。要看法官開庭時間及雙方是否有請假。法院有輔導科可協助。你這種案例,我覺的不需要律師。
證據齊全比較重要。不必心軟,不必給方便。提告了就是照程序。金額沒有最多或最少。只要說的出道理,法官會裁量。當然金額一定會被砍,建議最好開高,你希望10萬,就開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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