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9102 wrote:
1.薪資,薪轉可以而且是最有公信力的,看哪個白痴委員說不行的,檢舉他,不適任
$77110
2.醫療費:全額
3.來往醫院交通費:全額
共2354
4.車損:7650
5.精神扶慰金:我的經驗我認為$20000合理。...(恕刪)
你如果真的有骨折 只要是開放性的
上面的金額一定拿的到
建議 撫慰金 提高一點
去問醫生是否骨折痊癒會有後遺症
只要需要持續觀察
這個部分 就至少五萬起跳
其他部分有收據就給他報上去
不用客氣....
講真的 全責的賠償 只要過失傷害成立
光是罰他半年 就不只上面那個錢了
況且 全責 有骨折傷害 基本上過失傷害就成立了
上面報20000, 如果你想被殺價之後還有兩萬可以拿
就給他報五萬上去
你跟他講 有單據部分他不可能不賠
一旦刑事成立,他基本上半年刑責 換算最低罰金 是1000*180 = 18 萬
而刑事成立 民事他也別想跑
另外 一旦刑事成立,你就可以申請假扣押
讓他押等值你要求的賠償....看看他怕不怕
民事優先的話 他會交不出換算刑責的罰金
等於他得去坐牢....半年沒收入
外加假扣押的金額
讓他衡量那個比較值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