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他會好像變成錯的,或是好像會因此吃虧,是因為 「其他用路人的行為」導致。
我開車在路上,即使是一台125騎在我前面,我也不會同車道去超他的車,因為我不會覺得他「礙眼」。不是因為他比較小所以他就該滾,該車道又沒有禁行機車,依法依理我只要留在該車道都應該乖乖在他後面。
我騎重機,不會在平均車流速度30-40公里的時候高速前進鑽縫,因為對其他車來說我就像子彈一樣,相對速度差異太大很難反應,這也是為什麼高速公路要有加速車道後才能切到主線的原因
我使用交通工具時遇到行人該合法通過的時候就讓他過,不是因為他很小、馬路如虎口、車不長眼,他就有義務一直等其他交通工具高速過去,再險象環生的找時機衝過馬路
其實就這麼簡單而已。
所以我說啊,華人不能一天沒有皇帝,畢竟從明代就開始就天天都在「比大小」,在任何地方「比氣勢」、「比位階」。
人家別國都在「人民vs財團/權貴」,只有台灣在「財團和權貴好棒,偶爾幫他說說話,但願有一天成為他,然後人民vs人民。」
在路上「小」你就輸了。汽車不讓機車,汽機車再不讓行人。放大一點到整個社會,你要他們接受後現代依「職務分工、人人身為人類的本質是一樣的」的平等價值,我看是要求太高了。台灣民眾的很多思維都讓人失望,但願你我不要成為促進此類行為的一份子。
人的最高級境界,就是知世事卻不世故。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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