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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只有直行箭頭
違規超車必檢舉 2019-08-28 13:42 17樓
地上只有直行箭頭
頭上只有直行箭頭綠燈
就是只能直走,不能左右轉
或是標誌加上標線才是專用道---交通部的解釋文
單只有標線沒有加上雙白線或是標誌的就不是專用道
再加上並沒有禁止迴轉,只有某些時段不能迴轉,所以
就是可以迴轉
第 188 條
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
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從之前交通部的解釋文也可以看得出來,劃設箭頭 = 專用道
本 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及同規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指向線,用以指
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設有車道
僅准右轉通行標誌及右轉指向標線之車道,即為右轉專用車道,
車輛應依指定車道行駛,並無以繪設右轉專用等標字為要件。(
交通部路政司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不管有沒有那面牌子,...(恕刪)
第 188 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
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
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本標線之式樣,依其目的規定如左:
一、指示直行:直線箭頭。
二、指示轉彎:弧形箭頭。
三、指示直行與轉彎:直線與弧形合併之分岔箭頭。
四、指示轉出車道:弧形虛線箭頭。
我覺得似乎有前提,而樓主的圖,看起來應該不屬於前提條件。
那面帶有時段的禁止迴轉的標誌根本是多餘的,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就是要按照箭頭走,除非地面上的箭頭除了直行箭頭還有左彎箭頭。
→我不太認為是多餘的!台北市超多巷弄(尤其是單行道),地面有直行標線,如果照這個說法,是不能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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