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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內側開90公里..收到龜速罰單3000元

療癒,龜車就去外線,本來就不快了還在減速,罰的好

狼0223 wrote:
結果碰到警方測速,擔心超速被罰,

他擔心就走中、外側車道,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走內側,

果然他自己的需求最重要,

謝謝警方的執法。
開得好 !!

這警察要記大功一支 !!!
一堆人就是看到測速就減速,看到警車就減速,看到閃燈就減速
明明就開在限速內,減速個屁阿,到底心裡是有什麼鬼還是有什麼陰影

恕刪
拍拍手,鼓鼓掌
很多人看到紅斑馬或固定式照像機,即使沒超速也都自動降速10公里以上,搞到後面都塞車,都不知在想啥?

怪不得有時候路邊人行道上的行人看見有警察在指揮交通腳步會自然慢下來...原來是這個原因呀。
問題三: 有關車輛行駛於國道公路,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罰則為何?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相關罰則如下:
1.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2.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3.行駛高、快速公路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4.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以上是公家單位回覆。問題是前題要"堵塞(超車道)行車者"。有認定問題。
1.內線為超車道要車少時才適用。因為原交通法規有排除條款。
2.而堵塞行車者,不限以最高速限行車就不會堵塞行車,擋了特權車像是警車/救護車也是堵塞行車者。
所以車少時沒事不要一直開在內線車道上。
罰金不是3000,而是新臺幣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原廠時速錶應該都是快樂錶,錶速會比實際高,導航GPS顯示100km/h時錶速已超過105km/h。
前一陣子因時速錶壞了,修要一萬多,於是買一個GPS抬頭顯示器,內定時速就是107%,我也沒改,是不是法規限制我不知道,但要走內線自己要補償時速誤差。

江小明 wrote:
一定是快樂表害人,
開到表速110了(實際才100)
然後看到紅班馬
害怕之下減速到表速100(實際才90)
就被打到槍了,


開過一些車,某些品牌國產車的確有+10公里快樂表的情形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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