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單手騎機車(摸了五秒大腿)被檢舉 罰1萬2千元吊照3個月

使用3C產品=騎機車單手滑手機或是拿講電話追劇等眼睛沒在看路況,罰1000元新台幣

危險駕駛=騎機車單手(埔里撐傘事件),或是一隻腳推另外一台(好心幫忙)機車,就算眼睛有在看路況,罰12000元,..
說個笑話

四輪逆向超車 罰600

兩輪單手騎車 罰1萬2

說個笑話

四輪單手開車 免罰

二輪單手騎機車 罰1萬2

geoguide wrote:
看個案.看新聞內容...(恕刪)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至第4款,有獎金
Google "檢舉達人賺百萬獎金!全靠「這類違規」 驚人真相曝光"
才知道"獎金就可拿到實收罰款的30%"
基本上任何違規行為有可能被說成危險駕駛~
主要是看審理法官自由心證吧
或許其他法官就不是這種判決
但單手騎車就是較危險
由其……如果經過整排臨停車
如果……臨停車突然亂開門
或有其他突發狀況時……
單手騎車就會較危險……
這都是有錄影的,還以為隨隨便便就能開單告發的哦!檢舉10件能不能成功一件都是問題了…

IT Man wrote: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恕刪)

抱歉
搜尋過了
看到的是檢舉環保項目才有獎金
一般交通違規檢舉人沒獎金吧
b71614719 wrote:
說個笑話四輪逆向超車...(恕刪)

說個鬼故事

四輪併排停車 擋住車道
罰2400

兩輪單手騎車 罰1萬2

monguly wrote:
單手騎機車被檢舉 ...(恕刪)


沒影片呢,
難道安全帽檔風片被風吹開,用手撥回也算違規嗎?


eeone2019 wrote:
曾經檢舉一隻手掛在...(恕刪)

汽車四個輪子,除非遇到事故或操控不當,不管有沒有在動都可以穩穩的放在地上。這是汽車的優勢沒得說嘴。
而現在的方向盤都有動力輔助操控不重手,煞車也是用腳踩不是用手抓,所以一手開車只要眼睛有在看路真的沒什麼危險。
機車是兩輪交通工具,靠的是動態平衡維持車身不倒。雖說車身相對汽車輕小容易操控,但動態平衡也容易因一些突發狀況被破壞。所以騎機車本來就要很謹慎注意車身的平衡穩定,單手騎車真的有危險性。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