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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立法:檢舉人應附上檢舉當時檢舉人無違規證明

檢舉很好啊,樓主是不是不習慣守法怕被檢舉?
所以以後遇到警察臨檢
可以先要求警察先出示健康檢查報告
以免身心不健康亂開罰單嗎?

我建議應該男女結婚生子前確實落實健康檢查
以免生出腦殘的下一代
wkh2006 wrote:
檢舉人檢舉到處檢舉,...(恕刪)


當個好國民很難?當個正常人很難?
那你也在車子的前後裝行車記錄器反檢舉不就得了?

順便你也可以看看因為你的違停,導致多少人的不便

我忘了樓主只會想到自己而已~

ates1687 wrote:
那你也在車子的前後...(恕刪)


一般人很少去懷疑別人的,我的討論只是著重於避免"違法檢舉"

自由時報:
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就洞悉某些檢舉達人的惡意手法,將3張罰單通通撤銷。

據《中國時報》報導,錢建榮對於檢舉亂象頗有感觸,他認為檢舉狂人有時會落入挾怨報復與惡人先告狀的情緒裡。他更強調警察或裁決處不能對所有檢舉都一併接受,有些迫不得已的違規其實沒有必要開出罰單。

錢建榮近來則連撤3張發單,當中的一個案例是陳姓駕駛沒有按照規定變換車道,需罰款3000元。不過錢建榮在觀看影片後發現,其實是檢舉人一直尾隨陳姓駕駛並變換車道,途中甚至加速追上,事實上該裁罰的是檢舉人才對。

另外還有王姓男子在高速公路行駛路肩被罰4000元,但其實是道路設計瑕疵,王男曾打左轉燈試圖切入車流,不過檢舉人不禮讓,使得王男只好放棄。

錢建榮認為無論是道路設計缺失或惡人先告狀,都並非都是受罰者的錯,他因此引用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名言「法律應該要服務人」,撤銷了3張罰單。
錢法官這些案件幾乎全部上訴被高院駁回,

違規者多花1050元,

發文者你要把最爛的法官當例子,

笑死人,

所有的判決我的有公開,

錢法官真是扯,高院機會都是判錢法官亂判而廢棄喔。
來01發文要不要先證明自己,合法居住在地球,
五年無刑事紀錄,10年無民事紀錄等等..
智商正常,無憂鬱症,
無沙小..
全身細胞DNA每顆都要證明正常才能發文喔!

wkh2006 wrote:
一般人很少去懷疑別人...(恕刪)


錢法官亂判,

幾乎監理單位上訴到高院,原判決都是廢除,

所有判決書都已經公開,

這位法官根本不適合當行政法官,

所以105年就不讓他當罰單的申訴庭法官,

你根本不知道,笑死人了。
整串大概看下來
沒人敢說他不會違規

果然如J大所說

檢舉魔人就是違規魔人
看看這串...好多違規魔人哦

#對於某些人 以身作則很難
#嚴以待人 寬以律己的概念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錢法官亂判,幾乎監理...(恕刪)


這位錢法官,

亂判罰單撤銷,之後被高院宣布廢棄判決超過十件,

我針對檢舉案收錄四件亂判的案例,

報紙只會亂報什麼罰單撤銷,

但是法官亂判之後,違規者被上訴,害違規者多花1050元敗訴費都不會報導,

於是就有腦袋沒有判斷力的人以為錢法官是神。

判決書收集在下

http://blog.udn.com/mobile/7b5a75d0?f_ART_CATE=1733168&f_SUB_ART_CATE=1733178

這位錢法官絕對不適合當法官,

所以早已調離行政法院,

法官沒有退場機制,若有,這位法官絕等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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