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違停就是違停,時間因素影響不大,...(恕刪) 也對,在時間是否正確這點,跟違規的客觀事實好像沒關係。其實我倒覺得除非被檢舉人去申訴,否則不應該給非常精確的時間點,現在住家、車上有裝監視器跟行車紀錄器的人很多,很多人被檢舉了不想想自己違規,老是想去找出是誰檢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