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近年被開三張罰單,一張汽車違規禁止臨時停車300,一張機車禁止停車600,一張重機超速1600(73KPH,限速60KPH,上坡)
本人被開就是願賭服輸,除了超速那個有點意外
說到這裡我倒是想要提案交通違規罰金的用途,依據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舉發案件:
(一)百分之七十五分配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百分之二十四分配予各處罰機關。
(三)百分之一解繳國庫。
直轄市、縣(市)政府分配之罰鍰收入,應至少提撥百分之十二作為交通
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其優先支應項目如下:
一、道路交通違規案件舉發處理費用。
二、購置及檢定交通執法裝備器材費用。
三、交通執法資訊電腦化費用。
四、設置或租用違規車輛保管場所或卸貨分裝場地費用。
五、交通執法與安全宣導費用。
六、交通執法教育訓練及考察費用。
你老師的,罰款只有12%是拿去做改善交通安全
其他變成蓋蚊子館嗎??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