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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正義魔人檢舉過的請進來~ 重要(酸民勿入)


boodykuo24 wrote:
是看不懂國字嗎~

標題都限定被檢舉的人再進來了,酸民勿入 ...(恕刪)


公開的討論區就是誰都可以上來發表意見

你沒資格做出這種限制

如果你想要一言堂式的發言討拍

就請去自己的FB個板然後把權限設好

違規大家都會

沒被抓是賺

被抓就認了

久久才被抓一次就當繳停車費

你總不會想要什麼都佔贏吧
etman1999 wrote:
小孩約好時間要看病 趕時間
不巧老婆騎車又被他人開車門撞翻受傷
不得以 停在商家前彎道 讓老婆去買晚餐 我人留在車上 避免擋道車輛通行
結果還是被人拍照檢舉 並排停車罰2400
既然如此 也只有接受罰款款


如果開放小孩生病老婆受傷就可以併排,你覺得路上會不會全部都是併排?

我被檢舉過兩次,未打方向燈跟違停。
但我覺得這個社會還是需要檢舉,人都有惰性,需要管理。
當然警察認真執法也是一種方法,但現在就是做不到。
我被檢舉過,不過我不覺得檢舉我的是魔人.....這樣算嗎?
boodykuo24 wrote:
附議公共政策網路參...(恕刪)
我被正義魔人檢舉過 說我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我是從地面交流道上高架橋

本來就是2線匯成一線 這樣也要打方向燈?


從照片上看 他離我老遠

根本沒有短距離插隊 也沒有急煞的危險

純粹就是檢舉 我也只能當他人生苦悶 憤世嫉俗了


只能說太多人負面能量過多
應該大多數人都遇過,單向單車道旁邊雙黃線。
偏偏此時前方一台車就這樣大剌剌停在路中間,
明明人就在車上,你除了違規切雙黃線。
不然就是等他走.....(誰會浪費時間等他走)
偏偏繞過去又得侵入逆向,不小心擦撞違停車又跑了

我比較支持,交通違規罰單拿去補貼乖乖停停車場的停車費。
這樣愛違停的多付點錢,乖乖停停車場的可以得到違停的罰單補貼。
經費有多還能多蓋點停車場,良性循環之下
違停能減少,停車場又能變便宜 不是很好嗎?

勇者小欽 wrote:
我也被檢舉過"右側超車",因為我上班途中有一處經常有大型貨車或混泥土車佔據所有汽車車道,不只慢也很危險,所以多會找機會從機車道切出避開(這應該是大家都會作的事吧),我也都會先確認沒有機車才會切出去,重點從被檢舉的照片來看,該騎機車的檢舉者明顯是從遠方開始拍,而且機車道跟本都沒車(表示我並不是強行切出),如果真是我造成他人的危險或是嚴重違反交通法規,也就認了,但這種的罰單繳的很幹...拼命詛咒這種的檢舉人生孩子沒屁眼



所以不能跟在後面?
超車才會比較安全?



你才被罰多少錢就要人家生孩子沒屁眼?


真是夠了
我有被檢舉過
去買早餐被拍照
但也是直接去繳罰金
我支持檢舉

524076316 wrote:
違規這種事就摸摸鼻...(恕刪)

不太懂上來討拍是怎樣...
小弟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紅線連停都不能停...
就算你人在車上..
警察不該勸導的...
這樣害到一些人覺得我人在車上..
為何要開我單...
小弟也相信很多人都有違停的時候..
包含小弟在內..被抓就認了吧!
小弟也會檢舉⋯
但不代表每個紅線停的小弟都會檢舉..
但只要覺得很扯一定送你單..
例如轉彎處..
例如停到小弟必須逆向才能過的..
或是逆向停車的..
其實你要爭議的點應該是此區畫紅線是正確的嗎?
現在台灣幾乎處處是紅線,但是原因是什麼沒人知道
感覺指示相關單位便宜行事只要畫紅線就沒他們的事了,
有問題直接開罰就好!
最好就是政府都落實紅線不准臨停,看看小黃會不會抗議!
個人近年被開三張罰單,一張汽車違規禁止臨時停車300,一張機車禁止停車600,一張重機超速1600(73KPH,限速60KPH,上坡)

本人被開就是願賭服輸,除了超速那個有點意外

說到這裡我倒是想要提案交通違規罰金的用途,依據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舉發案件:
(一)百分之七十五分配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百分之二十四分配予各處罰機關。
(三)百分之一解繳國庫。

直轄市、縣(市)政府分配之罰鍰收入,應至少提撥百分之十二作為交通
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其優先支應項目如下:
一、道路交通違規案件舉發處理費用。
二、購置及檢定交通執法裝備器材費用。
三、交通執法資訊電腦化費用。
四、設置或租用違規車輛保管場所或卸貨分裝場地費用。
五、交通執法與安全宣導費用。
六、交通執法教育訓練及考察費用。


你老師的,罰款只有12%是拿去做改善交通安全
其他變成蓋蚊子館嗎??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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