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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鹿地區居民注意,台灣大道七段和英才路口有行車陷阱,政府帶頭搶錢

foxconn360d wrote:從罰單照片看起來,...(恕刪)

你可以用google map街景看,那是同一個車道,並沒影響到其他車道,反而

如果為了守法,才會去變換車道,就像下面這個示意圖~






剛好借樓主這張來說一下我的心得,

我每次開中清路的時候,就是很討厭這種在左轉道直走的車,

明明可以兩線道接兩線道順順的走,

只要有人故意從左轉道直走就會造成三道變兩道,這樣就是會比較慢...

因為就是為了要讓車導致緩慢,

不過其實路上真的很多像樓主老婆這樣只會直走的駕駛...

每次看到也只能無言......

我自己是會順著稍微右偏再左偏!

如果連這樣的路口都要畫虛線引導?

只能說台灣大部分駕駛的駕駛技術真的是不怎麼樣...
阿榮
只能說樓主違規屬實,但是道路規畫得很爛更是不爭的事實,因為過了英才路外線道變成公車專用道,因此駕駛者過了東明巷到英才路口中間,原本走在內線道的要往中線切,原本在外線道的也往中線切,因此原本三條路要會成一條路,其實是蠻危險的,雖然說中線的人過了英才路"應該"要走內線道,原本外線道則是走到中間道,但是實際會這樣走的人少之又少...

感謝大家的指教,有批評,有贊同的,不管如何,至少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也提醒大家要遵守交通規則。
只要講到路線規劃 我永遠第一個都想到台中....

坦白說 樓主是違規沒問題 但有問題的在台中的路線設定...

台中有一堆硬要畫出來的線道

還有一堆明明就兩線道 內車道可以←↑ 外車道可以↑→ 號誌綠燈(也就是全面開放)

但偏偏就剛好內車道一台要左轉 外車道要右轉

一個被對向車給卡住 一個被行人過馬路給卡住...

一個綠燈只過兩台.........乾....


cbko wrote:
其實那一個車道一直都是直行車道,因為前幾個路口都有多一個左轉專用道,
就是在這個路口就變成下面這個樣子,加上這個路口左轉根本是死路,而不是活路,
所以才會po上來讓大家看看,順便讓大家知道一下,不要犯同樣錯誤...


那麼就是夜市"卡有力",

明明夜市有數日不營業,卻為它規劃了全天候的時相,

頭頂上的紅綠燈有四顆,

那麼就表示有左轉專用時相,

故對向也會亮紅燈,對向也為了這個左轉特地停下來,但卻沒有任何左轉的車流量,

一堆車都在白等了,

您可以認為此設計非常不符道路使用情形,

要求工務課改進,

自行統計該處各個時段的車流量,提供給里長、議員,希望能改進,



而不是認為若設計不好,就可以不必遵守,可以逕自通行,



不管它,想通行,也沒關係,

被開單就認了,錢繳一繳,下次遵守就是了,

您會認為哪來的美國時間來改善交通,

沒錯,

那就跟其他人一樣,遵守當地的交通規則,

因為還是有人會遵守,

至少我就會遵守,我是乖乖牌,

您的太太開車上路,就是默認同意了這份交通規則,

覺得不公平,想抗議要提早講,不要等被開單了才出聲,說不公平,說設計不好,

我也在這些不良設計中生存啊,

遇到了就遵守,不然就提改善案,大家都會謝謝您,




啊確實不必花時間去算車流量,想改善該處的交通了,

因為,

夜市比您、比我、都有力太多了,

若您花時間去做統計,也沒辦法改變路口的時相,

沒有辦法改變這個"左轉專用道"的話,

那就表示,

政府的規劃沒有錯,

他沒有搶您的錢。
所以勒? 自己覺得不合理就可以不遵守喔


那我也覺得法律限制我對付你們這種違規魔人不合哩,我也不用遵守了,反正侵犯我路權的一律撞下去
我個人覺得台中真的有些路段是用來整人的,有時在內車道開的好好的,一開始是直行的會突然變成左轉道!?

第一個想到是大雅區民生路和神林路的路口,如果沒車時還可以趕緊靠右繼續直行,但如果右邊有一堆機車或車子時,只能祈求有空檔可以趕緊切出。有了開那條的經驗,走民生路快到神林路時要切出到外車道,不然直行會變成強迫左轉。

一定會有人說,遠遠就可以看到左轉的標誌了,提早切出去不就得了。如果那個路口已經有車停在那裡了呢?那個路口只有前幾十公尺畫有左轉,停個幾台車就可以完全的擋住左轉標誌了。



所以,版主要表達的,個人大略懂
這個路口出遊幾次經過都覺得不太合理的規劃 沒想到竟然會被檢舉

樓主分享出來造福人群

RentHA wrote:
只有劃在地上的標線,但沒有左轉標誌,並不是左轉專用車道,就只是內側車道。
必須要有 左轉標誌+左轉標線 才算左轉專用道,

若只有左轉標線,應是左轉和直行共用的內側車道。
用這個理由去申訴,看能不能撤銷罰單?

若有 左轉標誌+左轉標線+在雙白線的左轉車道內 罰單就去繳一繳了!

但還有一招,必須一整條才能叫做專用道,
一整條內側車道當中,卻只一小段規劃為左轉,並不算左轉專用道!
若有 左轉標誌+左轉標線,卻直直一條,應屬於直行和左轉共用車道,
也可用這招再申訴看看!

有些紅綠燈路口是左轉有多出一條,這才是左轉專用道!
...(恕刪)


鬼扯,沒法律常識不怪你

多讀一些判決書和行政命令解釋函對你的知識提昇會有幫助!





發文字號:交通部路政司93.12.15.路臺營字第0930417195號函
公(發)布日:09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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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主旨:貴署詢問設有右轉指向線標線及車道遵循標誌之車道,是否即為
右轉專用道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署九十三年十二月三日士檢紀讓93偵8353字第35645 號函。
二、按所附照片顯示,現場設有車道遵行方向標誌及指向線,依據「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六十二條規定:「車道遵行
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
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
,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本標
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及同規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指向線,用以指
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設有車道
僅准右轉通行標誌及右轉指向標線之車道,即為右轉專用車道,
車輛應依指定車道行駛,並無以繪設右轉專用等標字為要件
。(
交通部路政司
93.12.15. 路臺營字第0九三0四一七一九五號函)
正本: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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