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yond02073252 wrote:謝謝 我瞭解了.....(恕刪) 撞到行人基本上有肇責 ,對造提告過失傷害會成立 ,法院至少判2個月 ,就是易科罰金6萬, 依我的看法, 息事寧人 ,談看看5萬能不能和解
撞到行人通常都輸面較大,我覺得你可能在你可以負擔的情況下,盡速與對方和解,不然拖久了,越來越嚴重,中途萬一葛屁了都算在你頭上以後開車要學當兵時候打靶的口訣,看不到不打,打不到不打,瞄不準不打車子轉彎回正的過程,視野受限,所以請盡量減速,待完全回正可以清楚的看到前方的範圍時,再行加速
我比較想知道為什麼能撞到A柱死角?駕駛晃神?還是覺得路權在車所以看到人照撞不誤?<=這個不太可能,但確實有轎車的因為這原因去故意追撞前方重機並不是說行人大到你任何條件都要接受只是在法官面前,一定也會對你為什麼會去撞到很在意不爽賠六萬,就看法官覺得你這一撞應該用多少錢換來下次開車小心這次是獅子,他開口你就得賠他萬一下次是一捆鋼條,你一樣撞嗎?不可能吧?
法官,"...應注意而未注意...",判過失傷害2個月,得易科發金(給政府),何必呢!?乾脆給當事人好了!!樓主會覺得,"恐龍法官",而我會認為,"恐龍法條";相信我,上周才擔任三天模擬國民法官的小弟。法條才是恐龍...另外,樓主的態度也很重要,以前我開車撞到人有兩次,對方都有點小傷,一次出血&出險;另一次陪三千元,對方都是倒在馬路上,被送走,一次私下和解,三千元;另一次出險理賠。
beyond02073252 wrote:上個月開車 綠燈左...(恕刪) 其實你會怎樣...沒人知道!但~通常偵查庭就會解決了!只有少數一定要走法院爭訟!提告是每個人的權益~會不會成真的很難說的~遇到這事~你就提出一個金額來和解就好~對方不接受或是想敲一筆...都不是你能掌控的!都交給法院吧!!!走司法程序都會要出具所有的證明~不是他說的算!過失傷害不是他有傷就一定告的成!真要有傷害罪其實也沒這麼嚴重!(但要是你是職場菜鳥就要小心~很多大公司應徵都會要良民證!)我身上其實也有背傷害罪!(我只是自衛反擊~但對方門牙跟脛骨被我打斷...要反告我重傷害!最後只有判傷害罪緩刑!)現在我就不敢隨便出手就是因為有前科~要是再跑一次法院很麻煩的!但我現在的工作轉換都是公司挖角~人資就沒再跟我要過良民證了!但真的要也沒差~工作久了其實你是怎樣的人都可以打聽到!老闆看的是你的品性與能力~我身上的前科其實解釋一下就好了!!
樓上大大說的不完全對,有刑事宣告確定的人,五年內若有刑事犯罪,以前法官"通常"會將視為累犯,雖然大法官有解釋違憲,法官"應該"不能加重刑罰(最多1/2),但我的觀察,是法官通常還是會的。應為,沒有"減免"或是"無罪推定"的心證,就是加重了。樓主,6萬元是上限,拿出誠意,賠個五千吧,就說你還要養家活口,這段日子看心理醫生,無法專心工作云云;尋求"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