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開車左撞撞到行人


beyond02073252 wrote:
謝謝 我瞭解了.....(恕刪)

撞到行人基本上有肇責 ,對造提告過失傷害會成立 ,法院至少判2個月 ,就是易科罰金6萬, 依我的看法, 息事寧人 ,談看看5萬能不能和解
還是必須要接受傷者的任何條件是這樣嗎?
還是必須要接受傷者的任何條件是這樣嗎????????



>>> 鬼法條(是要的)但不是全部,
>>> 算你倒楣,
建議樓主直接跟對方說 這種賠償金不合理 ,記得要讓對方知道你不怕被告不怕麻煩,這種只想要錢的就是最怕麻煩
我的狀況,是行人從馬路中間穿越,我速度也不快大約40
行人也沒受什麼傷,後來保險賠5萬
撞到行人通常都輸面較大,我覺得你可能在你可以負擔的情況下,盡速與對方和解,不然拖久了,越來越嚴重,中途萬一葛屁了都算在你頭上

以後開車要學當兵時候打靶的口訣,看不到不打,打不到不打,瞄不準不打

車子轉彎回正的過程,視野受限,所以請盡量減速,待完全回正可以清楚的看到前方的範圍時,再行加速
我愛01
我比較想知道為什麼能撞到
A柱死角?駕駛晃神?
還是覺得路權在車所以看到人照撞不誤?<=這個不太可能,但確實有轎車的因為這原因去故意追撞前方重機

並不是說行人大到你任何條件都要接受
只是在法官面前,一定也會對你為什麼會去撞到很在意
不爽賠六萬,就看法官覺得你這一撞應該用多少錢換來下次開車小心
這次是獅子,他開口你就得賠他
萬一下次是一捆鋼條,你一樣撞嗎?不可能吧?
和解是用談的
過失傷害大多在三萬元左右(這是罰金,繳給政府的)
另外舉證醫療費和失能證明(無法工作)(賠給受傷的)

對方提六萬元
我會開3萬元合解

你先去開開看,再上來聊
法官,"...應注意而未注意...",判過失傷害2個月,得易科發金(給政府),何必呢!?乾脆給當事人好了!!樓主會覺得,"恐龍法官",而我會認為,"恐龍法條";相信我,上周才擔任三天模擬國民法官的小弟。法條才是恐龍...

另外,樓主的態度也很重要,以前我開車撞到人有兩次,對方都有點小傷,一次出血&出險;另一次陪三千元,對方都是倒在馬路上,被送走,一次私下和解,三千元;另一次出險理賠。

beyond02073252 wrote:
上個月開車 綠燈左...(恕刪)


其實你會怎樣...沒人知道!

但~通常偵查庭就會解決了!

只有少數一定要走法院爭訟!

提告是每個人的權益~會不會成真的很難說的~

遇到這事~你就提出一個金額來和解就好~

對方不接受或是想敲一筆...都不是你能掌控的!

都交給法院吧!!!

走司法程序都會要出具所有的證明~不是他說的算!

過失傷害不是他有傷就一定告的成!

真要有傷害罪其實也沒這麼嚴重!
(但要是你是職場菜鳥就要小心~很多大公司應徵都會要良民證!)

我身上其實也有背傷害罪!
(我只是自衛反擊~但對方門牙跟脛骨被我打斷...要反告我重傷害!最後只有判傷害罪緩刑!)

現在我就不敢隨便出手就是因為有前科~要是再跑一次法院很麻煩的!

但我現在的工作轉換都是公司挖角~人資就沒再跟我要過良民證了!

但真的要也沒差~工作久了其實你是怎樣的人都可以打聽到!

老闆看的是你的品性與能力~我身上的前科其實解釋一下就好了!!

樓上大大說的不完全對,有刑事宣告確定的人,五年內若有刑事犯罪,以前法官"通常"會將視為累犯,雖然大法官有解釋違憲,法官"應該"不能加重刑罰(最多1/2),但我的觀察,是法官通常還是會的。應為,沒有"減免"或是"無罪推定"的心證,就是加重了。

樓主,6萬元是上限,拿出誠意,賠個五千吧,就說你還要養家活口,這段日子看心理醫生,無法專心工作云云;尋求"調解"。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