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lipseboykimo wrote:
因朋友無手牌駕照無...(恕刪)
當年我媽什駕照也沒有...
還不是買了一台追風打擋車給我。
車主掛在我媽媽身上...
請你朋友與你一同去問業務一樣的問題,
你看看業務怎麼給你答覆。
是你的朋友要買車,不是車商不賣車...
不是大大要買車,車商也不會主動賣車給你...
車主要背負很多責任,您有搞清楚嗎?
palihon wrote:
臺北市區監理所
個人名義申領自用小貨車牌照者:
(1)須檢附有效之小型車以上駕照(若為手排車須領有手排駕照方得駕駛),且職業須為農、漁、畜牧、養殖、家庭手工藝 、木工、水泥工、油漆工、鐵工、清潔工、水電工、固定攤販、環保、推(挖)土工等行業,每人限領乙付牌照。
(2)辦理時應檢附所從事行業之職業工會出具之證明文件或實際從事農、漁、畜牧、養殖、種植花卉土地所有權狀或船舶登記、牧場、園藝、林場登記證明文件,攤販則限由市場管理機關開具有案攤販證明。
(3)若因無法提供所屬職業公會證明文件之流動工人,可由當事人檢具切結書。
(4)實際從事農或幫農,如無法檢附土地所有權狀,可提具直系血親或配偶名義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及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
一般民眾購買自用小客車(例如RAV4)或客貨車(例如CRV),的確不需要駕照.
但要購買自用小貨車卻需要駕照.翻桌
須注意:樓主如果把名下車輛交予無有效駕照之人駕駛而肇事,
可能須負連帶責任.
幫你畫重點了
你再看清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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