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賓士已經整合霧燈到智慧頭燈組理沒有單獨的霧燈了如果怕山中大霧(一年碰個一兩次)建議各位可以準備金黃色的"大燈貼膜"在車上需要時拿出來貼上,用一次就回本了。每天都會碰到霧的山友,應該都會換成黃金燈泡吧?
dg3836 wrote:起霧或下大雨開雙黃...(恕刪) 煙囪裡看天空你真的沒遇過甚麼叫大霧開後霧燈是增加後方車輛辨識的輔助道具,逼不得已才開雙黃燈加強辨識別跟我說甚麼要變換車道啥現在車多半都有方向燈優先的功能並且真的霧大到需要額外的雙黃燈加強行車辨識的狀況下車速也快不到哪去也不太可能會有突然變換車道的那種三寶行為不要以為你在井底就覺得世界都長一樣
Damichuang wrote:霧大到需要額外的雙黃燈加強行車辨識的狀況下車速也快不到哪去 可以請問一下大大在高速公路上遇到 霧大到需要額外的雙黃燈加強行車辨識的狀況下大大的車速大約是多少?好讓小弟參考
Damichuang wrote:再反問大大,遇到這...(恕刪) 回答問題很難嗎???也許你看不懂問題不會回答 只會反問別人所以先回答你的問題我遇過2次超大霧1次高雄六龜茂林山區 我選擇停路邊閃雙黃燈1次是五楊高林口路段 我選擇走外側車道 開前後霧燈 車速降至 80 KM/H台灣是個法治國家大家都有駕照上路就是依法行駛如此而已尤其是高速公路看不懂法規我也幫不了你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5 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上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其行車速率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第 12 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除於規定之停車處外,不得在路肩及路肩外、中央分隔帶、隧道內或交流道停車。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等特殊狀況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時,得在路肩暫停,並應顯示危險警告燈,視線清晰時,應即恢復行駛。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救濟車及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管理機關核准之拖吊車輛,得不受前項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標識。
Damichuang wrote:真的霧大到需要額外的雙黃燈加強行車辨識的狀況下車速也快不到哪去 既然車速快不到哪,又有後霧燈了,打雙黃燈的原因是?Damichuang wrote:也不太可能會有突然變換車道的那種三寶行為不要以為你在井底就覺得世界都長一樣 就真的在高速公路有遇過這種狀況啊,為什麼別人打雙黃燈變換車道會是好好開車的車主在井裡?這邏輯我無法理解耶。應該是你活在井裡,所以沒看過這種三寶吧。人家遇到狀況比你多,反而是別人活在井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