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盛文 wrote:小弟我是騎乘摩托車...(恕刪) 怎麼會想要私下和解呢??第一次車禍嗎?筆錄也要做完,才會給雙方交通事故處理單(拜託樓上別再扯三聯單了,又不是報刑案)要私下和解必須收到錢後才能簽和解書(若無註明放棄刑事民事訴訟你6個月內還能搞他一次 提告過失傷害--態度不好的話)現在對方避不見面就直接不要和解去告過失傷害了,受傷未能上班的薪資補償、就醫交通費用(計程車收據)修車收據、精神賠償(開個幾萬不一定照賠或給法官判)知道當事人姓名嗎?打去他公司請人轉達要他出面不然就法院見
鄒盛文 wrote:小弟我是騎乘摩托車...(恕刪) 你的案件我看有極大比例會是對方全責或是7-8成你又有受傷是她怕你獅子大開口不是你怕她你可以傳訊息給他 “限24小時出面解決不然就提告過失傷害”你也可以直接完成報案直接提告到時是她哭求你出面覺得你涉世未深應該請家中長輩出面自己google 車禍+過失傷害看看案件你就知道是他怕的要死以對方角度來說這種事能以三萬以下搞定我都覺得是上輩子有燒香保佑你真是位善人如果你是我家人我就直接提告一萬塊不出嫌貴你就多出幾萬(一般是判1-3個月 罰金是3-9萬 還沒算上跑法院的成本)到時求我和解就是加上3萬起跳
但他的車子也有受傷,也不知道他報價多少,如果太多的話,我肇事責任3或者2,這樣賠償下來也不會比現在這金額高多少吧?的確是第一次車禍,也沒有告訴家人,我當下覺得能自己解決就好,也不想跟對方有太多糾葛,加上以前看到新聞有獅子大開口,自己也沒有想成為這樣的人。修車就8300加上醫藥費700,要九千一萬應該也不是很過分吧@@跟他說個金額就消失,其實我也覺得滿...的版上也有其他熱心的要我跟她開個兩萬三萬,不過事情已經解決了,也謝謝各位寶貴的意見跟建議~真心感謝下次如果還有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做完整筆錄,之後金額可以再考慮和解,不要當下就和解,對自己很沒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