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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防身武器

hellojesse wrote:
我們這種貪生怕死的中...(恕刪)

嗯!奪魂鋸不錯,準備敗一部.以後要改成"馬路如戰場"
hellojesse wrote:
我們這種貪生怕死的中年已婚男,還是下面種比較上手...(恕刪)

團敗德國STIHL牌的鍊鋸好了
歐美系統受害者
原則上
1. 一對一可以. 一對多 是 走為上策. 即便你是黑帶也一樣.
2. 動手要快, 不要失了先機. 要不然你是練家子也一樣.
3. 平時身體多練練. 一付耗呆的樣子, 不欺你要欺誰.
4. 要幹架, 一定要動用武器, 一個練家子可能也打不過拿武器的小鬼. 任何東西都可以是武器, 例如煙灰缸.



像是我要是穿稍微緊身一點的t-shirt, 大概沒有啥排骨小鬼敢嗆聲. 因為看起來就是結實 + 凶悍. 像我跟對方講話時, 會不經意的"抖動"一下胸肌. 這樣可以柔性示警.

當然對方只要兩人以上, 我一樣跑!

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 切記.
sake70029 wrote:
強烈建議 遇到非要動...(恕刪)

請問被人拿安全帽k的怎麼辦?
前幾天和朋友聚會,莫名其妙來了一群混混。
根本只能被他們打假的份?

題外:
1.遇到對方挑臖,且先動手時。到底是否可還手?
2.呈上情境。此時我方拿甩棍對k。報警時立場如何?
3.呈上情境。此時我方拿甩棍或防狼噴霧器,報警時立場何如?
我的防身武器:
1.用笑臉陪笑
2.拼命的〞對不起、對不起〞

終極防身武器:
行動電話,報警求救。
慵懶的夏天 wrote:
請問被人拿安全帽k的...(恕刪)


1.遇到對方挑臖,且先動手時。到底是否可還手?
2.呈上情境。此時我方拿甩棍對k。報警時立場如何?
3.呈上情境。此時我方拿甩棍或防狼噴霧器,報警時立場何如?


1可以還手 這是刑法的正當防衛,但必須客觀上"正當",如果變成打群架就不能主張,此外,如果對方打你後逃跑,你追打追殺的話,可能失去正當防衛的主張,需特別注意!

2嚴格來講不建議拿利器互毆,輕則自己受傷,若你將對方打成殘廢等重傷,可能變成防衛過當,特別平常人抓狂的時候,若失手打死對方,可能牽連的刑責不輕,宜謹慎。

3個人建議防身噴霧,因為通過認證的防身噴霧不會造成"傷害"或"重傷"罪中的構成要件,所以嚴格來說防狼噴霧是一種可以暫時制伏對方給自己逃跑機會的武器,加上好攜帶,專家才建議婦女們可以放置包包中。此外,再強調一次,拿出甩棍抵擋攻擊可以,但千萬注意出手,否則吃上官司很麻煩的。

好漢不吃眼前虧,能不打就盡量不要,不過如果真的為了保護自己或者重要的人的時候,那適當的防衛還是必要的。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肉體就是武器....
建議千萬別主動找人幹架

我朋友就是有次慢慢騎車被一個20初頭年輕人幹驕,

結果他沉不住氣, 拿起大鎖往他頭上猛K(還戴安全帽)

他頭上縫了好幾針, 但我朋友晚上就在警局作筆錄,(這年頭都是監視器)

賠了幾萬醫藥費, 那小子躺了好久醫院,

幾年前有個假冒警察的傢伙, 我也差點忍不住大鎖K下去

不過幸好忍下來, 幾萬塊真的可以幹很多事....

鏡皇 or 神燈 or 厚街...
車上有根軍警用的鋼製手電筒, 長度約60公分, 沉甸甸的握起來非常實在

唯一的戰功是幾年前有次被酒醉鬧事的chrislyer Neon追逐, 在大街小巷衝刺一陣後在座椅底下構著了它, 立刻往路邊緊急剎車, 扛著它下車, 那酒醉的白目本來也要靠邊停下來, 突然車頭一扭又加速跑了~

當下非常神氣的在眾目睽睽下對著Neon遠去的尾燈大喊"e04林良~ 有洨賣造", 轉頭才發現我停在陸軍官校門口的崗哨前~ 事後想想... 也許那丁丁是看在哨兵的份上而不是我的手電筒~~
Orz...我車裡還真的有折凳...............
有次開BMW的小鬼頭撞到我車後~還拿甩棍出來晃來晃去~但看我打電話沒空理他~他也就走了~當時他走時的眼神真的好無辜...
後來我讓他變成肇事逃逸+恐嚇了
不過得說說~高雄的警察真的很混...我在筆錄已經說對方的行為了~還當沒這回事~直到我往上報後~反而怪我做筆錄時沒講...

不過我個人認為~放網球拍好像還不錯...斷掉時POWER加強...
Vedfoln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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