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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綠委建議:酒駕預備犯先關三天 三部表態贊成


阿章土魠魚羹麵 wrote:
如果關15天的話 ...(恕刪)


若關15天有收到嚇止效果,拘留所空間會空出很多...

所以還是立法"酒駕先關15天"吧!

一個小路人 wrote:
簡單來說,殺人罪的預備犯,不會等到你把刀拿出來才成立而是你去買刀的時候就已經成立



好可怕喔...
我去大賣場買刀也會被抓去關....
「酒駕預備犯」這個名詞有點奇怪,
聽起來像是已經喝了酒,但還沒真的開始開車的人?
3天剛好酒醒而已

30天我覺得比較好 順便讓他丟了工作 被家人朋友唾棄
酒駕犯值幾張票,真不知政府在怕什麼

你說鞭刑或是死刑有問題就算了

多關幾天、多罰點錢有啥好不敢的??
沒用的!就算酒駕直接判死刑,一樣會有酒駕
有總比沒有好

贊成慢慢增加

先求有再求好

天使殺手 wrote: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恕刪)
浸泡在化糞池三天如何?
關三天不痛不癢,到底他媽的酒駕者的人權是多麼至高無上?
守規矩的人感覺跟智障一樣。
酒駕就沒收車子(犯案工具),不準租車、借車給酒駕的人連坐罰款,使酒駕累犯碰不到車子,應該可以喝止酒駕對社會的危害。
據說鞭刑那種痛會讓你生不如死
這些立委酒駕條例可以拖延那麼久遲遲不敢立重法
酒駕沒有任何理由就是王八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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