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mivice wrote:而某些兩用三用等道路或因環境時間等導致變化這就要依賴整體都市規劃提升與跟進非一蹴可及原計畫寬度就是如此或人口本就不密集未成線生吃都不夠還要多一些去曬乾叫緣木求魚 會拿出來說的當然是人車爭道的地方,以台灣的人口密集度,就算是一般人口中的鄉下地方,(各縣市人口後半區域)某些路段也是車子行人擠成一團,只要是人車爭道的地方,就該有行人與車輛分流的設計,沒錯吧。至於那種永遠不讓行人通過的紅綠燈,不管在都會或鄉下根本就不該存在,你說是吧。
geoguide wrote:像是違規停車的問題,不違規停車超商怎麼補貨?然而超商又是大家需要的.快遞也是違規停車,但是快遞也是幫大家送貨的.不違規如何幫大家送貨? 這又牽涉到另一個大問題,政府一直放任商家違規占用馬路牟利。開設商家首先應該要有汙水處理計畫(如果是飲食業)以及裝卸貨計畫,如果無法規劃出合法的裝卸貨方式,這家商家根本不該核准營業!像台北已經大量劃設貨車專用停車格,算是一種變通方式,不然商家全部得關門。沒有一定得違規才能營業這種事。只有自己賺錢卻要大眾付出社會成本這種事。
以這張照片為例,巷道兩側都以停車為優先,所以行人只能跟車輛爭道,這就是以車輛優先思維來規劃道路的結果。其實這條巷道附近其他巷道都有劃設綠色人行道,偏偏人車最多的這一條巷子,可能因為商家太多,利益喬不定,所以沒劃人行道,結果就是人只能走在馬路中央沿路閃車子。
fchang wrote:中和這條原本單行道...(恕刪) 像這種道路寬度就該改成單行道然後劃設綠色人行道,這點台北市就有在推行。好笑的是桃園在夜市周邊也效法台北劃了一些綠色人行道,結果變成汽機車停車區,所以行人只好繼續走在車道上閃車。(google街景中是白天,到晚上就停滿機車了)
yuffany wrote:台灣的道路設計一向...(恕刪) 我家在鄉下, 前門的既成道路,產權都還屬於我家的,政府都不來徵收,擺明吃死老百姓,還談什麼道路設計應以行人為優先?建行人道?他們不會主動想的, 因為,有太多道路一動還得要跟老百姓商量, 再徵收來做"行人優先", 前債得先花錢還清的, 沒那麼容易.PS:一條馬路得花好幾年, 甚至幾十年來擴寬不是沒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