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lu wrote:支持上訴並提起行政...(恕刪) 上訴真的很麻煩,且若敗訴300元上訴費要自行吸收.現在重點在,裁決書裡寫,警察不需有證據,我又沒行車記錄器在怎樣,警察是執法者,在兩方沒證據情形下,法官信誰?在這沒影像就沒真相的時代裡,警察例外?地址都會抄錯,憑什麼肯定違規不看錯,警察不是人?有勝算我肯定上訴.勝算???
misty69 wrote:現在重點在,裁決書裡寫,警察不需有證據,我又沒行車記錄器..(恕刪) 警察不需有證據 那是不可能的證據不限一定要物證警方的證據就是當天的警員他是人證以前違規只要警察當人證 沒有輸過現在不一定但問題是你會找爭點嗎 ?你會找法條嗎?你會找判決書嗎?甚麼事經驗法則?甚麼是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