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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立法被查酒駕,車輛就只有報銷一路,看你有幾輛車(更新)

酒駕的人永遠都有辦法找到車來酒駕~
但被關起來後~社會就少一個酒駕的人!
50以下鞭刑,50以上拘役30天比較有效且非常合理
或者由酒駕自己2選1
所以有飯局酒局的時候 就是開最爛的那台出門就好了

很多老車比目前的罰款還便宜呢
駕駛檢測到酒精反應即收押七天,
再依檢測結果. 累計次數判刑且不得緩刑,
如有造成傷亡或是他人財產損失,
同樣依檢測結果. 累計次數判刑且不得緩刑,
犯罪工具一概沒入,
以拍賣方式處理,
所得全用於因酒駕被害者基金補償用。

酒駕抓去關的問題跟詐欺犯抓去關一樣
因為台灣監獄滿了不能關不下.

比較好的做法就是酒駕抓去當兵好了.
反正現在很缺兵.
而且要早晚5千
抓到一次做一年兵.之後每次加倍.

musicboss wrote:
其實會酒駕就是會酒...(恕刪)


我們當然希望酒駕撞死人要死刑, 但討論有用嗎??
我們是不是應該發起鞭刑立法的運動?

酒駕的遏止保證有立竿見影的成效

慣竊,強姦犯以及令人痛恨的電話詐騙犯皆可有效的防範

看看新加坡的治安,多種族的社會治理,有口皆碑

拜託,台灣不要變成犯罪的天堂,無辜的百姓們一定要站起來,為日益嚴重的犯罪率盡一份心力!

musicboss wrote:
其實會酒駕就是會酒駕,管你停照三年還是罰金,只要車子還在還是會酒駕,只要立法被抓到酒駕車視同預謀犯罪工具,直接拖去廢鐵廠報廢,看你有幾台車,還有吊銷駕照五年考照加嚴,撞死人終身不能考照連車都不能租,就算是朋友看他常喝酒,也不敢借車了,因為只有報廢一途。
PS:判無期徒刑還是死刑,還是有恐龍法官判假釋可能。
以下開放討論,是否可行


不管直接抓去關、酒駕者直接報廢所開那輛車、或是酒駕以殺人未遂來判刑或是酒駕撞死人以故意殺人處刑...,我覺得是可以討論的而且民氣可用,明知喝酒還開車,幾乎較文明的國家都已經痛恨酒駕了,台灣的刑度還不夠.
重複酒駕顯然目前刑度和懲罰根本不痛不癢,
只能像配戴電子腳鐐,
讓重複酒駕的也戴上酒精偵測器,
限制住居活動範圍,
讓其他人至少能有機會遠離他的迫害.

musicboss wrote:
其實會酒駕就是會酒駕...(恕刪)


想法很好,但沒有用

有錢人還是不怕
報廢?法拍?
老子正愁開膩了,剛好換輛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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