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1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

不懂就先去google...
chung2072 wrote:
就算是買超額也是要賠...(恕刪)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這甚麼邏輯啊? 要...(恕刪)

我也贊成絕對路權賠償0或1的方式~~

開車晃神把法拉利撞爛:我好可憐一輩子賠不起
開車晃神把人撞死:算你倒楣...............

廢話一卡車 wrote:
我只知道台灣超跑沒多少輛,汽機車約有2300萬輛,

如果照1200萬超額保費3-4000元,全民加保,保險公司根本是賺翻!!!!!!!!!!


對啊 所以你不知道保費3-4000元是原本的第三責任險兩千多元『再加上』超額險一千多元『保額一千萬』

就直接說超額保費3-4000元

回文真的跟你ID一樣
狗屁不通,省小錢超額責任保險不買,出事才在那邊哇哇叫,除非無肇事責任,不然就是得負責
把第三責任險和超額責任險列成法定保險還差不多

麥司 wrote:
你會需要賠超跑,是因為你有肇事責任。


在台灣,除非你是靜止狀態、或很明確的情況才會0%肇責~
哪天「超跑硬擠進你的車道」造成擦撞,你可能都要吃個2:8之類的肇責...
然後因為別人犯的錯,因此要增加開銷保一堆超額險..這不是很矛盾嗎?!

要講公平原則,就應該看誰犯的錯多,「責任比較小的一方賠償設個上限」才對~
例如超跑8成肇責,賠給平民20萬,那平民賠給超跑的就不應超過20萬之類..

ps.這也適用於汽車vs機車的情況
支持強制險納入財損超額2000萬

汽機車都要


這樣搞定


可能會有人說獨厚保險業者
其實我出保時,保險業者和我說他們很不愛強制險,但為了要政府開放其他業務項目所以都必須加入



stoak wrote: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
2018-12-18 11:02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即時報導
20歲林姓男子清晨幫母親送貨,在石碇區與四輛法拉利超跑發生車禍,修維費恐達千萬元,導致生活陷入困境。除了捐贈送暖,民間也發起修法遊說運動,呼籲立法院訂定「超跑條款」,也就是非刻意撞上超跑,賠償必須有上限。


現在就有超額了
若要訂賠償上限就定一千萬就好了

保險公司超額保險也是一千萬
超額也不保那一千萬就自己出阿


stoak wrote: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恕刪)


主要肇事責任如果是自己
只因對方開的是超跑,就兩手一攤賠不起
我認為沒道理

但是超跑令人害怕的是
主要肇事責任明明是對方
自己可能因為一條應注意而注意的天條
就得幫超跑駕駛出個3成修車費
而莫名其妙破財百萬以上
這就太沒道理了

所以我認為超跑條款應該是:
當超跑發生意外事故,且需負擔主要肇事責任時
對方可選擇依肇事責任分擔總維修費用
或是各自自行維修自己的車輛
歡迎光臨我的網站  行動最愛網 http://i-favorites.net
最倒霉的是有的超跑會硬插亂鑽,自己來撞被判肇責2:8,平常人要付那超跑的維修就很不合理,更不用說總額上百萬的2成
  • 12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