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講得頭頭是道,最後結語讓我翻白眼又來了,標準華人教育,只要成績好就好,考試完就忘光然後念書只是為了賺大錢,跟學做人做事道理和品行和國民素質無關當血汗老闆或直銷保險賺大錢後有繳稅和捐一點錢,外出行走就王者霸氣模式啟動,不講我還人人都陳樹菊或尹衍樑上身錯了就下次記住就好,而且還錯兩次,然後怪東怪西我也在鳥不生蛋地方被檢舉違停一周7張罰單,想了省多少停車費還賺,這樣就部會怪人惡意檢舉Bob Martin wrote:忙到剛剛看了一下回...(恕刪)
Bob Martin wrote:忙到剛剛看了一下回文...(恕刪) 我跟樓主是平行世界的人嗎?下23A圓山交流道已經是35樓行車紀錄器顯示的標線很久了然後你說今天經過虛線又變長了?你要不要看看你補充的街景圖左上角的日期:2012年10月6年前的街景耶雖然我覺得你被檢舉這個是有點惡意因為一般人都是順順開然後滑向右道 很少會打方向燈但你也不能貼一個與現況不符的舊街景來佐證阿
Bob Martin wrote:也就是說,整條虛線都是被壓在塞車的車流下面,沒一台車有打燈(除了我之外)。...(恕刪) 所以被檢舉之後你學乖了?那不就結了?你開樓說你平時都會打方向燈打好打滿為什麼?是因為交通規則的要求?還是為了你跟他人的安全?我猜應該是2比較多1兼有之那被檢舉有什麼好哭的你確實疏忽了你也進步了我認為這樣很好啊檢舉得越多越好檢舉一百張有一個人學乖了我就多了一份安全不是?
吳小胖1229 wrote:員警無奈是代表現在用...(恕刪) 既然你都覺得"設計不良"了,所以就不該檢舉啊,這不是廢話嗎!?沒有什麼"如果檢舉了"的問題情理法,理是高於法的,既然覺得道路設計有問題,就應當等道路修正為合理的標示後,再去做你喜歡的檢舉
其實就問問樓主,切換車道不打方向燈合理嗎?如果明天規定切換車道一律不準打方向燈,大家靠默契開車,那你怕不怕?當然你今天的情況下其實不打方向燈似乎沒這麼危險。如果你這樣不該罰什麼樣的程度才該罰?每個人都自我解讀?你這個就很像考59分被當掉,會不甘心是很正常,但就是不及格難道要一直盧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