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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高速公路北上圓山出口匝道(惡意舉發請注意)

前面講得頭頭是道,最後結語讓我翻白眼
又來了,標準華人教育,只要成績好就好,考試完就忘光
然後念書只是為了賺大錢,跟學做人做事道理和品行和國民素質無關
當血汗老闆或直銷保險賺大錢後有繳稅和捐一點錢,外出行走就王者霸氣模式啟動,不講我還人人都陳樹菊或尹衍樑上身
錯了就下次記住就好,而且還錯兩次,然後怪東怪西
我也在鳥不生蛋地方被檢舉違停一周7張罰單,想了省多少停車費還賺,這樣就部會怪人惡意檢舉
Bob Martin wrote:
忙到剛剛看了一下回...(恕刪)
每天上班必經的一個匝道
前一秒才一分為二 下一秒就車道縮減
大部分的人都是壓著線在開最後靠右 從沒看過人打方向燈
我是一開始就貼著右邊開完全不會壓到線所以不打燈
真要檢舉那些人 我想應該也是會成立吧



Bob Martin wrote:
忙到剛剛看了一下回文...(恕刪)


我跟樓主是平行世界的人嗎?
下23A圓山交流道
已經是35樓行車紀錄器顯示的標線很久了
然後你說今天經過虛線又變長了?
你要不要看看你補充的街景圖
左上角的日期:2012年10月
6年前的街景耶
雖然我覺得你被檢舉這個是有點惡意
因為一般人都是順順開然後滑向右道 很少會打方向燈
但你也不能貼一個與現況不符的舊街景來佐證阿
一堆人說的這麼正直,有沒有在那裏上下班時間開過啊?就說塞車了,這真的惡意檢舉,莫名其妙

Bob Martin wrote:
也就是說,整條虛線都是被壓在塞車的車流下面,沒一台車有打燈(除了我之外)
...(恕刪)


所以被檢舉之後你學乖了?

那不就結了?
你開樓說你平時都會打方向燈打好打滿
為什麼?
是因為交通規則的要求?
還是為了你跟他人的安全?
我猜應該是2比較多1兼有之

那被檢舉有什麼好哭的
你確實疏忽了
你也進步了
我認為這樣很好啊

檢舉得越多越好
檢舉一百張有一個人學乖了
我就多了一份安全不是?

全世界應該只有台灣有這種無聊小人 無聊透頂 再加上腦胞鴿屎
從沒懷疑過過虛線要打方向燈...
被開單只是剛好而已吧,
路線一分為二,就是要打方向燈啊!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好希望我家附近有這樣的檢舉者,

多來個十位,掃除路上的違規者吧,

羨慕中。
吳小胖1229 wrote:
員警無奈是代表現在用...(恕刪)


既然你都覺得"設計不良"了,所以就不該檢舉啊,這不是廢話嗎!?
沒有什麼"如果檢舉了"的問題

情理法,理是高於法的,既然覺得道路設計有問題,就應當等道路修正為合理的標示後,再去做你喜歡的檢舉
其實就問問樓主,切換車道不打方向燈合理嗎?如果明天規定切換車道一律不準打方向燈,大家靠默契開車,那你怕不怕?當然你今天的情況下其實不打方向燈似乎沒這麼危險。如果你這樣不該罰什麼樣的程度才該罰?每個人都自我解讀?你這個就很像考59分被當掉,會不甘心是很正常,但就是不及格難道要一直盧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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