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法院認定機車「熄火牽迴轉」不算闖紅燈

關鍵是他這樣做,有礙到誰嗎?對誰造成公共危險嗎?

即便動機就是:鑽交通法規漏洞。

但交通法規,是為了避免危險,使交通順暢,
並不是要:懲罰大眾,魚肉百姓、增加政府收入、警察業績、檢舉魔人開心

如果「危險不存在了」「沒礙到交通順暢」,那麼也就不牴觸交通法規了。


做真正有意義的事情,別只為了業績。

比方說昨天我逛逢甲夜市,福星路一整排汽車違停,造成觀光客通行困難,也不見抓任何一輛,奇怪就老愛對機車族下手,是開單比較容易嗎?但是這對真正改善交通,幫助不大啊。
如果牽車等同駕駛...請問人行道上的機車怎樣下來...想來想去最快只能用搬的

但我看一堆分局前停人行道上的警用機車,8成警察也是用牽上去或下來的,2成用騎的..就是沒用搬的呀....

沒力氣的話還有一個方法,先大部分解機車,在一個一個移動到人行道上合法能停車的地方,再把它組裝...

要離開時一樣,記得一定要2邊都合法..不要停在紅線搬車或組裝...不然也一樣違規了....


Latios_JP wrote:
判決指出,今年7月13...(恕刪)


這小事比酒駕小太多了

趕時間愛用牽的就牽,前提是有熄火...
牽也不會造成交通意外,愛練體力的人就牽...

酒駕才是嚴重的問題...

無照駕駛目前也是越來越嚴重...


怎麼一堆人邏輯有問題,都沒有仔細看文章嗎?

文章是說騎摩托車遇到紅燈,然後下車並且熄火,這時候就算行人了吧.

然後行人按照規定綠燈走斑馬線有什麼不對嗎??

以上看不出哪裡有違法的事項?

但是板上怎麼還一堆人亂扯紅燈右轉跟闖紅燈之類的,根本沒有照文章來答覆.
t5685963 wrote:
但T字路口禁止紅燈右轉是哪招阿~~這若被開罰單,這種交通罰單和搶錢沒兩樣.....

禁止紅燈右轉的T字路口
當車輛行車方向是紅燈時相
行人專用號誌一定是綠燈時相
此時汽機車如果紅燈右轉
可能危害橫越馬路的行人人身安全
允許紅燈右轉的路口
當紅燈右轉箭頭亮起
行人專用號誌一定是紅燈
保護行人與汽機車通行互不侵犯
b大有空可以在路口觀察燈號看看是不是這樣?

t5685963 wrote:
汽車視應該不會看到..汽車視應該不會看到啦~~

前兩天我載我朋友停紅燈時(T字路口),忽然看到一輛摩托車停下(未熄火),然後他用牽的紅燈右轉,我當場看到就笑出來了....
我覺的這個人超聰明的...因為我對T字路口禁止紅燈右轉的規定相當反感,若一般十字路口禁止紅燈右轉,我想這是為了保障機車安全,避免被後面來車撞到,但T字路口禁止紅燈右轉是哪招阿~~這若被開罰單,這種交通罰單和搶錢沒兩樣.....
因為我們這邊T字路口特別會開紅燈右轉的罰單....每次經過看到時都對警察很不削,因為路邊違規停車都停到機車道上了,警察都不管,但對開交通罰單卻很積極...(恕刪)


我也覺得T字路口很煩XD
T字路口右轉應該只有機會碰上待轉或是迴轉的

台南圓環都開放機慢車紅燈可右轉了,T口這麼簡單的路居然在沒開放
激鬥小綿羊 wrote: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12/1464655/
你是在說這篇新聞吧?

確實是看到這個新聞

法律這樣並沒辦法有所一致性 , 很糟糕
法院判決是對的,牽機車不是駕駛狀態,過人行道等於是牽一台比較重的腳踏車,既沒有交通安全威脅,也沒有侵犯其他車輛的路權。

StussyXHuf wrote:
1.在停止線之前熄火

2.牽車進入斑馬線,人行號誌綠燈...(恕刪)




1 > 2的過程中,駕駛下車 = 非立即行駛之狀態 = 違規停車. <<<< 違法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