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在都懶得檢舉,
除非是那種吃人夠夠的!
倒是提供了幾件事故錄影給警方參考。
但對於需具名檢舉也很不認同,
要檢舉一張要花自己多少時間?
要拔記憶卡截圖、要去找出地點、要上網檢舉!
整個過程至少也要1、20分鐘,
而且這一些都是無償做功德的,
現在反而要檢舉人具名,
真不知道那些人是怎麼想的!
flyframes wrote:
給樓主100分!!!
雖然現在都懶得檢舉,
除非是那種吃人夠夠的!
倒是提供了幾件事故錄影給警方參考。
但對於需具名檢舉也很不認同,
要檢舉一張要花自己多少時間?
要拔記憶卡截圖、要去找出地點、要上網檢舉!
整個過程至少也要1、20分鐘,
而且這一些都是無償做功德的,
現在反而要檢舉人具名,
真不知道那些人是怎麼想的!
...(恕刪)
對本人來講毫無差別,從以前到現在我都是用自己的真實個資在具名檢舉. 檢舉網頁要我填甚麼,我就填甚麼
本人檢舉自己所在縣市的案件,一件大概花3~5分鐘
去外縣市出遊,之前都是沒GPS的行車攝影機,所以還要把影片拿出來找明顯地標,或是看有沒有錄到里程碑,然後google map搜尋到確切的地點再檢舉。 一件大概花10~15分鐘.
現在換了有GPS的行車攝影機,一件只要花5~10分鐘
總之,多虧最近這則消息,每天的違規數量又恢復以往了
台東縣政府又要賺大錢囉!p.s. 之前本人連續檢舉5年,平時出沒的路段已經沒甚麼本地人敢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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