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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傷車禍需要賠到十幾萬? 11/12更新

如果去那些不被認可的推拿師治療的話 , 就算有單據也不會被認可理賠喔 , 法官也不會因此而裁處這筆支出費用 .
就我個人親身經驗 , 禮數不可少( 這是法官判定的同情分數) , 其他超出保險理賠要求的不用理他 , 直接上法院 .
你會比較省錢也省事( 事實上不是省啦 , 法院要傳喚你出庭 , 他也得報到 , 他不見得事情會比較少 ).
更何況一般法官對這類獅子大開口的人都很不爽 , 結果會對你比較有利 .
對方沒有義務要因你的過失而承擔痛苦跟不便,為什麼很多人以為賠醫藥費跟財物損失就好了?
對方很明顯是吃定你有錯在先,
衣物賠償 17000 是什麼。。。他穿 Superdry 還是 LV 啊 ??

很多人都建議你耗下去上法院,但我想你一定不要這樣做
大家嘴巴都很會講,真的遇到的時候,誰會想要長時間去弄這個麻煩事
再談談看能和解就和解吧


還有你騎機車看GPS還戴耳機,這是非常要不得的行為
然後還會自己嚇到亂催油門

● 我建議你從此以後不要再騎機車,以免害人害己 ●
醫療單據就要4萬了,應該傷得不輕吧
只有擦傷的話,醫院不可能收那麼貴,應該有住院之類的吧

而且對方是2個人都受傷,可能還會留疤痕
交通13000+營養費10000+衣物賠償17000+精神賠償10000
我覺得相當合理,若立場對換,讓你跟女友都成為被害人,你願意嗎?

若是你今天撞到的是個帶名牌包的人,光一個包破損可能就要賠十幾萬了
因為你是學生、或是沒錢,上法院的確有可能酌減判賠金額
但我想說的是,對方要求我並不覺過份,甚至對方連車子的折舊都沒要
因為若是我,你給100萬我也不想被你撞一次要萬4萬醫療費的,何況是2個人受傷…

下次小心點吧,錢再賺就有了

HENG海龜 wrote:
交通13000+營養費10000+衣物賠償17000+精神賠償10000(恕刪)

coolfox wrote:
如果是我家的小孩被...(恕刪)

還好吧,我覺得被撞的比較坑.
都說擦撞了,保險理賠金額我也覺得很夠意思...
雙手是要攤在哪?那多出來的6萬6是紅包嗎?
版主不也是經驗不夠才上來發問?
或許撞人不對,但被坑我也不爽...
一堆人不就是以刑逼民..
要錢罷了...
記得請他出示一些清單..
例如工作收入、醫藥費用之類的
不合理,就請走法律途徑吧..



想知道若經過法院判賠
假設要10萬
那麼這筆錢會是保險公司支出還是要肇事者支出??
感覺大家忽略了肇事責任及對方的感受
依樓主說的可能是全責,上面也有大大說了車禍受傷時的感受

現在保險願意賠有單據的部份,別忘了還有精神賠償及過失傷害的易科罰金
加一加也跟對方開出的價格差不多

換個方式說,樓主把過失傷害易科罰金3萬當低銷
再去判斷口袋要付出多少來和解會比較準。
對方有單據的醫療費用就五萬多塊了

以現在有健保給付的條件下,怎樣的擦傷能花到五萬多? 感覺樓主沒交待完整

justaworld wrote:
想知道若經過法院判...(恕刪)


法院判賠,在保險的保額範圍內保險要全出,超過保額的部份當事人自己補

Alvin38 wrote:
醫療單據就要4萬了...(恕刪)

傷勢是不輕沒錯
因為四肢都有擦傷多少會造成生活不便我知道
但是他當天下午到馬偕打了一隻破傷風包紮完就出院回家了並沒有住院
然後當天晚上在立馬到一家沒有健保的診所換藥
說給醫院包紮我不放心
給這個醫生包紮我才放心
我當下聽了覺得很奇怪啊
人家馬偕是大醫院都打破傷風了包紮怎麼會亂包
當然我沒有資格與立場評判他們的行為
但我這次是第一次遇到
心中當然有許多愧疚
但是我沒錢是事實
他們的要求對我來說也很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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