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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政府應該立刻修法重刑酒駕!!!

酒駕
1.應該要直接扣車一個月
2.肇事致人於死 先關個一年不能交保

台灣要落實杜絕酒駕悲劇須有效的修法與執法
1.酒駕現行犯直接拘留
1.1 酒駕現行犯,以刑事犯罪嫌疑人現行犯論處,無須檢察官起訴,無須審判,不得交保,不得易科罰金,直接進警局拘留3天.
1.2 酒駕現行犯二次累犯,以重大刑事犯罪行為嫌疑人現行犯論處,無須檢察官起訴,無須審判,直接進警局拘留7天.不得交保,不得易科罰金.
1.3 酒駕現行犯三次累犯,以預謀殺人犯罪行為嫌疑人現行犯論處,無須檢察官起訴,無須審判,直接進看守所拘留30天.不得交保,不得易科罰金.

2.杜絕民代官員關說銷案
2.1 警察取締酒駕現場測量數據直接連網上系統,公開透明.
2.2 到場或以各種途徑關切酒駕取締的民代官員身分也上網公佈.杜絕民代官員企圖關說銷案.

酒駕現行犯直接拘留有違當今台灣"人權".也有人會拿出吃薑母鴨,感冒藥,個人體質等等理由說擾民.不贊成的理由一籮筐.

但一再發生的酒駕殺人悲劇才是民主自由人權國家不該有的鄉愿.

要選總統的大人物們,有誰敢宣稱他當選後會整治酒駕問題,我就投給他.
SALTIRE wrote:
這幾年來的新聞就足以...(恕刪)

政客就是酒駕大宗
他們怎麼可能修法害自己
酒駕最多就是學生跟上班族及工人,國民素質不夠,光修法有什麼用
誰叫馬總統什麼約不去簽
去簽了2人權公約
難喔~

gungunM wrote:
酒駕若能照速限開,
出事就不會太嚴重了啊,
所以要嚴懲超速行為!

大概是這個意思………
狗屁不通
想太多,國民兩黨一堆酒駕的,連發言人都有酒駕前科,想想就好了~
搖滾小淇 wrote:
已經立法院要提案一讀...(恕刪)

有嗎???貼來看看哪個立委這麼敢
我好奇這些官員酒駕不搭計程車的理由是什麼而已?

怕跟誰喝酒了曝光?

怕住家地點被人知道??
有點忙,4000億要分,還要弄點海外合資公司,想辧法把錢弄出國去,正在安插相關經濟部門人事,等他們把錢弄好,就有空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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