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TIRE wrote:其實對方無照駕駛就...(恕刪) 你想太多了台灣的法律無照歸無照車禍肇責歸肇責什麼無照就不該上路,就不會發生車禍無照就是最大違規就是原罪這種理論台灣法官眼中、腦中、口中、手中、判決中...不、存、在
迷路的女孩 wrote:我是中南部的人,因...(恕刪) 你的情況怎樣我不予置評~車禍發生就是和解~不然就是提告兩種!你在這邊把你自己說的很無助....但我不認為有這麼無助嗎?我沒看你狀況不好說什麼~但是手骨折到要專人照顧...還要復健3~6個月....說真的~有手骨折經驗的人應該很多我自己也有兩次經驗....但還不到要到專人照顧!再來復健...我跟你說...半年想要好~你作夢!我先前車禍肩胛骨斷裂~癒合後復健到手可以舉高....搞了一年多受傷的期間~我也沒這麼好命可以休息一樣要正常上下班!所以我會覺得你所謂的傷...有點太假掰了!還要到看精神科...(後續走民事賠償很有用的~高人指點阿.....)當然這只是我的想法而已!而正題是你是被撞的人...所以你傷與求償...對方本就該要負擔!不付~你就是提告過失傷害最後在走民事求償...別無他法!他們當然也可以告你! (興訟是公民權利~)遇到這樣的人...就是告到底吧!我不知道他們要告你什麼~如果也告你傷害罪....那就看法官怎判了!以戰逼和....他們應該是有高人指點!因為只要你有一分責任在身...通常也躲不掉刑責!很多人怕有案底....就認賠和解!但最終也是看法官的~
法官很忙的!若又遇上天兵法官更慘!第一,您有多少書面証據?對方無誠意就不要讓費時間,先進調解庭再進訴訟庭.第二,訴訟庭上呈上您所有證據!第三,時間.書面證據:第一次及第二次筆錄影本,所有醫療收據(不用包含保險理賠收據),您前三個月至半年收入來源證明(最好是公司銀行轉帳),車輛維修單據(發票類別),雙方協議資料,若不幸無電話錄音就用電腦自己打.這有些技巧,用詞簡短但直接重點(如,從未探視~就列一欄,探望時間:無)
謝謝各位的意見,再一次說明「已經提告」。只是因為對方一直惡言惡語,自己也不懂相關法律,才會上網尋求有相關經驗的人的意見,後來我也有去免費律師諮詢,但沒有錢,律師怎麼願意告訴你太多呢?對方態度不好口出惡言的部分有錄音,到時候會提供給法官只是害怕對方如果又有認識的人在法院,那就很擔心我的判決結果了留言很多無法一一回覆,在這裡謝謝各位的意見!謝謝你們
迷路的女孩 wrote:我的是1:右轉彎時是否使用方向燈足夠距離預告轉向,雙方各執一詞。2:肇因不明。...(恕刪) 警方都寫你的部分肇因不明舉證責任在對方不管是刑事庭還是民事庭要對方負將針對此部分舉證對你是很有利能調解還是調解,調解的部分 對議可直接去法院調整以下節錄調解程序◎何謂調解程序 調解程序,為訴訟繫屬法院前,就當事人間發生爭議之法律關係,勸導兩造達成合意之解決方式,以平息紛爭,避免訴訟之程序。若兩造達成合意而調解成立,該合意內容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除法院處理當事人之聲請調解案件外,當事人如為避免奔波及訴訟之勞累, 「尚不願起訴而單純聲請調解之民事案件」 ,或者「刑事告訴乃論之案件」, 均可逕向兩造居住處所之鄉鎮市(或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應向何調解委員會聲請,參見鄉鎮市調解條例第十三條規定)。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該調解結果經法院核定後,亦可產生以下之法律效果,與聲請法院進行調解之效果相同。 聲請調解者為民事案件,該調解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聲請調解者為刑事告訴乃論案件,若調解內容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為標的者,該調解書內容具有執行名義,可供強制執行。
之後又找人關說警察,結果我的提告沒被送出,之後發現才又重新做筆錄幫我送出,但也已經拖了快兩個禮拜了這一段話很重要!有證據連警察一起告!選舉快到了~可以到各個議員立委服務站有免費的法詢~以你的案件來說~不需要跟對方談什麼了~直接提告過失傷害+民事求償~該求償多少就求償多少~另外~他提告是他的權力(這沒辦法說什麼)~但是成不成又是另一回事~若如你所說他從後方直接撞上你~他是全責~全責下提告對方過失傷害是會被打槍的~這點就不用怕了~不過只要你有1成的比例~那就會成立~勝訴的機率大小跟時間沒關係(除非超過追溯期)~跟肇事責任才有很大的關係~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你的情況怎樣我...(恕刪) 謝謝你的意見,但你要當鍵盤魔人之前請先看清楚⋯我也是肩胛骨骨折跟手、腳擦挫傷⋯⋯所謂受傷假掰,不是當事者這樣說對方,難道不是另一種傷害嗎?雖然你有骨折經驗,但不代表每個人每次都一樣的狀況,我也從沒說自己很可憐,我只是不懂才上來問,大家問什麼,我就回答什麼,我自己也是要照顧家庭照顧小孩,如果每天因為壓力大無法入眠,難道叫我那幼稚園的小孩生活自理嗎?我聽朋友建議去拿安眠藥,難道不能去拿安眠藥回來吃嗎?你有親眼見到對方說話語帶諷刺恐嚇嗎?你不是本人,你可以不要回應我,也可以不要看我的發文,但請你不要隨便批評別人,這對別人是二次傷害我也不是要讓大家筆戰,但我就是有什麼說什麼,大家的意見批評指教,我都謝謝大家
對方態度差,已提告了主要證據要先準備好,應該還有個交通肇事鑑定才對如果有攝影機記得早點取得,因為時間久了可能被洗掉。無照通常是父母有連帶責任對方犯後態度差的證據也要留你原來的工作證明薪資也要留,看少工作幾個月和他求償醫藥費,還有精神求償的部份也可以提,如果被拖過六個月就來不及了,動作要快積極。現在選舉到了,有的立委或議員是律師的也可以去詢問問題(自已要先想好問題也許要多去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