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破狼~丹 wrote:如果樓主是直行,只要作筆錄時堅持:注意到左車硬切過來時、立即踩了剎車並且按鳴喇叭示警,仍然發生碰撞,100%免責...(恕刪) 影片會說話的......個人覺得樓主的情況不可能百分百免責~除非像殺大講的那樣,樓主已經盡到了一切可以防止碰撞結果發生的措施,但是還是被對方A到~是的,被對方A到;在車速不快的前提之下,樓主已經立即採下剎車卻仍然A到對方,或者互A,在這種情況下很難百分百沒有肇責~捍衛路權很重要~但是防衛駕駛也很重要~
老實說 我覺得你肇責比較大對方沒路權歸沒路權你是後方車輛可以避免兩個是不同的事情他沒路權硬切影響到你可以檢舉但是你並沒有權利可以去撞他的車期待樓主po後續比例這個行車紀錄器對你比較不利(速度慢且0:11秒就出現白車到0:15秒撞上這中間你似乎還加速捍衛路權)
doc92018 wrote:行行車紀錄器不要給警察就說直行沒看到他...(恕刪) 但是 對方也有行車紀錄的話佐以撞擊位置仍可以判斷是 他已經讓你看到右轉燈了...不過 版主的行車紀錄器 確實是不利的證據之一就算沒版主的行車紀錄器 應該還是有肇責加上版主的 並不會降低 所以 不提供行車紀錄器 比較好~~
樓主撞到對方應該就有肇責(一切還是以初判表為準),否則違規的車或人就很危險了~~(若樓主車輛已停止,對方違規右轉又撞到你的車,肯定0%肇責)rechin27 wrote:影片https:/...(恕刪)
rechin27 wrote:影片https:...(恕刪) 樓主100%沒錯,捍衛路權。肇責大概5-7成跑不掉。樓上意見說堅持直行、不給行車記錄器,但撞擊點已經構成是「後車撞前車」,肇事責任已經從5成開始起跳了。(很可惜樓主在撞擊時明顯處於行進中)違規右轉是行政違規行政裁罰,不代表可以撞他。希望樓主可以分享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