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016435 wrote:
不重視性能又沒有防禦駕駛的觀念(性能差的要讓性能好的先行, 避免性能差距肇事, 德國人開車的觀念), 那台AUDI本來就要轉了, CRV還加速不給過, 最後倒楣的是CRV, AUDI是插入那個車道, 所以他為那個車道的事故負責, 很抱歉, 撞車的苦主卻是因為CRV切入隔壁車道造成, AUDI已經打燈(無關有無違規, 而是有沒有打燈, 打燈就是CRV應注意), CRV應注意卻未注意, 很難把肇責完全推給AUDI, 因為還不到難以閃避或防止之情境, 且CRV原來的車道後車沒有再撞上去, 所以AUDI無肇責或只對CRV車損負50~100%責任, CRV自已開到隔壁車道造成事故, 自已要負責
Audi是進入雙白線路段才開始打方向燈的,而且只在CRV左前方一點點,也許沒看到。因為那邊根本不能切到右邊,所以CRV沒有「不給過」的問題。CRV的問題在於遇到事情太驚慌,覺得煞車煞不住就亂切了,煞車煞不住真的就撞上Audi就好了,事情就很單純了。頂多就是行車紀錄器這台也追撞上去(他看起來也安全距離不太夠)。
這種情況, 看到「行動詭異」的車子硬切進來我一定立刻辦法安全但儘快減速拉開車距.
當然我不是當事人, 真的發生這個情況我來不來得及反應, 我也不知道...
有時候在高速公路車多時, 拉開太長的車距, 反而會造成其它車不斷插進來. 萬一來個
白目切進來, 變成原本「很」安全的車距, 突然變成不安全了! 這絕不是好事. 開車不是
「慢慢開最好」「跟前車的車距愈長愈好」, 我個人認為這是不對的! 小弟開車也二十年了,
會認為「跟上車流的平均速度」跟「其它車在這個速度下不想切入你前面的車距」才是安全的.
慢慢開, 表示你後面一堆車需要切換車道超到你前面(因為你開車速度慢於車流的平均速度),
只要切換車道就有可能出事, 前車出了事, 你後車會好過嗎? 想一想.
車距也是, 高公局有宣導, 車距是時速除以2, 時速100公里時, 車距要保持在50公尺為佳.
50公尺其實沒有很長哦? 去觀察路邊的指標(標示路段里程), 小指標的間隔是100公尺.
50公尺就是大約一半, 自己枛一下. 也有所謂的三秒原則, 前車經過一個路標時心中默數,
三秒後自己到這個路標, 距離就夠了. 很多車在高速公路留的車距留得老長, 200公尺我都
看過... 那個實在是來添亂的! 如果不留那麼長車距, 開車就會怕的, 建議不要上路,
免得害人害己...
另外車距就是反應意外用的, 如果不會發生意外, 那大家貼著開就不用留那麼長車距啦!
當然不是這樣的!! 有些人不管速度多少都喜歡貼著前車屁股開的, 車距遠遠短路上其它車子
的, 我是不知道這種駕駛在想什麼...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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