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葳2002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 (...(恕刪)
這位妹妹或時下年輕人。建議妳別一直咬住我綠燈,所以我不須要顧及一切?
這個簡略的看法與事實。(已有先進提醒妳了)
妳現在是在法院(攻法也攻心)。法、理、情,都要談。才不致進入盲點。
妳當然上訴二審,也期待能遇上對妳做出有利判決結果的法官。
建議妳:在筆錄內容不變更之下,要注意修辭學;
這對妳闡述妳所面臨的情況與妳的心境,讓庭審法官在合理心證框框內
能倒向妳所希望的結果。
在這件事故中,妳能做些什麼,可以改變或是降低
這事情的發生與減低事故的損害?
如果妳不能保證自己能(完全)佔據優勢?
請位律師吧!雖然所費不貲,但絕對比妳單獨面對著法官陳述
,效果要好的多。
經了一事,絕對能長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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