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有看?那台車倒車入庫 把門開到最大都能從畸零地下車交錯停車根本是找別人麻煩Penyond wrote:這樣子說有失公允。影片中兩部車頭尾交錯停車,原本就已是互讓上下車空間,賓士車主可以放置釘牆表示上下車無虞,何苦放置釘牆為難別人
亮哥+ wrote:我就是遇過這種鳥事,被市府發文糾正,才知當初建商為了車位好賣,暗中塗掉緊臨公用機車格,配合車位屋主重新劃設車格白線,把靠牆的往外劃.住戶抗議有什麼用?還不是要依公家機關規定劃回原本車格位置. 是沒錯,但是相關單位也只有登記停車格的數量,沒有那麼仔細到停車的的位置,除非是去消防局拿出建築設計圖出來查(比例幾乎零)才有可能,我們家管委會當了幾年也沒遇過有人來檢查停車場數量,只有每年消防局抽查消防設備。
標準車位就是停小車,標準車位就是停小車,標準車位就是停小車。一般社區販售的標準車位寬225公分,大車位250公分。簡單數學就知道問題在哪!當初賓士車的車主如果不是買這麼寬的車子,就不會有這些爭議,要嘛買大一點的車位啊,結果塞滿小停車格,卻要求別人要讓空間給他方便上下車,這是甚麼道理? 國產車主可以給他方便,但不是義務,更不是賓士車主用這麼極端的方式來要脅別人必須屈就。管委會為了息事寧人,卻要單方面委曲求全。然後放任這麼危險的設備在停車格上,如果是不小心的小朋友受傷,又該誰負責?法院的判決並不是幫賓士車主背書,只是對原告受傷的提告部分敗訴,置放釘牆的行為還是不可取。一旦停車格及車寬問題沒有解決,賓士車主與新車主還是會有糾紛的,因為問題的本質還是在賓士車主。
Penyond wrote:當初賓士車的車主如果不是買這麼寬的車子,就不會有這些爭議,要嘛買大一點的車位啊,結果塞滿小停車格,卻要求別人要讓空間給他方便上下車,這是甚麼道理? 國產車主可以給他方便,但不是義務,更不是賓士車主用這麼極端的方式來要脅別人必須屈就。 真的是顛倒是非耶明明是原告倒車入庫有一塊空地下車原告卻故意車頭朝前停 開門撞了賓士車一堆酒窩管委會要求他倒車入庫他卻辯稱不會倒車賓士車主此舉也是被逼的 不然誰想放這種東西在車位上啊
就不知道誰顛倒是非?現在大家看到的只是最後呈現的情形,但始作俑者是賓士車主與建商間的關係。前面說過,國產車主可以給予方便,但不是義務,停在車格內的任何地方是他的權力跟選擇。但賓士車主選擇小車格卻擁有大車本來就是事端的癥結點,如果之前雙方沒有非常不愉快的事情發生,也不用鬧到國產車主被這樣的對待。如果國產車主真的要刁難,倒車入庫反倒是最有利的做法,因為他可以方便下車,然後卡住賓士車主的駕駛座,但事實不是這樣。反倒是雙方如果駕駛座對向空出之間雙方的空間,才是雙方彼此尊重的做法,有了彼此基本的尊重,才能商請國產車主幫幫忙,而不是理所當然認為國產車主一定要停在哪裡,尊重 尊重 尊重,有人雖買得起好車,卻不一定知道尊重怎麼寫。再說一次,賓士車主如果還可以塞進釘牆,表示他可以上下車,這不是很奇怪的事嗎? 沒有人有權利因為自己買大車而小車格的問題要求別人一定要配合,了解問題才是解決問題之所在,放釘牆絕對不是要脅別人屈就的做法。
Penyond wrote:再說一次,賓士車主如果還可以塞進釘牆,表示他可以上下車,這不是很奇怪的事嗎? 沒有人有權利因為自己買大車而小車格的問題要求別人一定要配合,了解問題才是解決問題之所在,放釘牆絕對不是要脅別人屈就的做法。 問題癥結點不是能不能下車是酒窩你又知道人家當初買房車位是能選擇還是早就固定好的?再來那台賓士車是有多寬~跟一般國產車比是有大多少?看影片也就一般的大小而已啊惡意把車往人家車身擠造成空間狹小就不屈就別人歐做人如果老是仗著自己有利的部分去搞別人早晚被反搞也是剛好而已看到那種人搞死自己搬家就覺得挺爽的
其實大家搞錯方向了,這裡是私人花錢買的車格,不是公共停車場。在公共停車場,為了自己也方便別人,有時停車會有些彈性。但社區停車格是有所規範的。車格大小涉及權利與義務的關係,跟買屋是一樣的,有人因為與鄰居都是買30坪的房子,但其中一戶住了8個人,可以要求隔壁只住了2個人的鄰居把牆壁退一下,或把門改個方向,把梯間讓出來,反正他們家人少而且旁邊就是空地,來方便這戶大戶人家的居住空間嗎? 一樣的道理,但因為車位感覺上比較彈性,大家就忘了這個領域的道理。社區劃設停車格一定有大車格及小車格,大車停大車格,小車停小車格,大家相安無事。要不然,賓士車主釋出善意,不論是補貼費用或盡力做好敦親睦鄰的工作,都可以讓雙方和氣相處。但如果一昧認為別人就是應該配合,有時不被尊重怎麼可能還能心平氣和呢? 國產車主自始都沒有錯,也許不合情,但合法也合理。至於賓士車主解鈴還需繫鈴人,活在自己的思維中,很難理解別人的感受,對問題解決也沒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