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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kof wrote:
請問路邊暫停一下下就算違規?!


嚴格說起來的話
路口禁止臨時停車
沒有停在待轉格內的機車全都是違規車輛
請看待轉區裡有多少車
順便提一下防衛性駕駛
防的是什麼?
防的就是違規或不尋常的駕駛方式
知道違法跟安全的差別嗎
違法不一定危險
守法也不見得安全
走在路上隨時要注意任何的情況
避免危險
從頭到尾都與車種無關
樓主這種公審法
假如是帶行車記錄器拍下的
請沿路所有違規都拿出來公審
都拿出來檢舉
如果不是行車記錄器拍的
你們知道這動作有多危險?
搞得重機騎士動不動被公審
才是本篇真正的問題

vicence wrote:
比照汽車...(恕刪)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zakof wrote:
順便提一下防衛性駕...(恕刪)


請問你到底要說甚麼?

我看了三遍還找不到重點

另請問

法.理.情何者優先?
freedomhome wrote:


請問你到底要說甚...(恕刪)



一。不要差別待遇,違規與否不分車種
二。情理法都不是拿來公審別人的理由,我開車騎車不管情理法,我只管安全


上面那篇寫得這麼清楚還看了三遍,看來我是該感謝支持。


這麼喜歡公審別人,建議以後大家騎車開車走路都帶行車記錄器,有任何問題通通上傳公審
先審再判,管他前因後果看圖說故事便是
這樣以後再也沒有人違規,也沒人敢開車騎車出門
跟大陸的淨化社會天眼有什麼兩樣?
人家違不違規,你去檢舉就是,警察自然會給你答覆
學人家開什麼公審會很有意思?

MT-10 wrote:
你沒看到的兩邊同時...(恕刪)

蝙蝠的寓言故事啊....
至於是先被兩邊排擠還是重機自己搞到被兩邊排擠?
相信大家都心理有數.....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好運還在跑 wrote:



所以路權到底是...(恕刪)

你把他看成路邊停車剛要起步就好啦哈哈哈,在台灣「汽車」臨停不是家常便飯、見怪不怪嗎哈哈

dohan8850 wrote:
基本上可以兩邊遊走


這樣難怪會搞到兩邊都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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