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nyETTC wrote:
請對方出示所得證明...(恕刪)
肇事者都自己說對方在停紅綠燈了還要什麼責? lol 政府設置這個紅綠燈來讓我擔責要幫我出錢賠人家嗎! 每個來這邊PO文求幫忙的都嘛強調自己有誠意都是別人獅子開口問題你沒事撞人家幹嘛? 不讓你受教訓下次還是不會小心.
weiting650 wrote:
去年年底家人與人發生車禍,車禍狀況是對方騎摩托車靜止停紅綠燈,我方左轉進不小心擦撞到對方,結果手腕骨折、無車損。
至今事發已將近半年,第一次去關心對方,對方表示希望事情簡單化,私下談和解即可,不想到調解委員會調解,
因此陸陸續續去了幾趟,因我方沒有第三責任險,第一次對方開口六十萬(但我們都很清楚索賠極大化,理賠極小化的道理)
所以認為這是給空間談,所以我們和他談除了強制險的賠償之外再外加六萬,對方不置可否,要求我們先回去估算強制險可理賠金額再談。之後對方一直聯絡不上,昨天再次登門拜訪,當事人不在,當事人的先生只要求我們給保險員電話(從一開始去關心談和解就有保險員陪我們去)他說要直接找保險員談,我們前腳剛離開,他就馬上打給保險員了,劈頭大罵:開這個是什麼爛價格
還說如果沒有三十八萬的話甭談和解!如果在六個月期限內沒有再找他談,就要上法院提告!
想問大家的意見:
1.手腕骨折真的需要賠償到三十八萬嗎?
(對方已六十多歲,號稱一個月領一個月四萬多薪水,但我們看她的情況行動遲緩,不可能有辦法賺這錢)
2.對方已口出惡言,揚言沒有三十八萬不和解,目前我們打算在他提告前先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這做法是否正確?
3.想知道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取得談判空間?畢竟上法院很耗時還是希望事情簡單處理就好
發生這樁車禍後覺得沒有第三責任險真的好吃虧!所以車禍後就馬上保了!
也學了一次慘痛教訓
因為我們是很有誠意想和解,但對方太陰險一直都沒有明確表明態度,
直到期限快到才真正說出他要的金額,根本是故意要逼我們就範。
請問大家是否有什麼方法可應對這種情況
謝謝大家(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