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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陷用路人於危險當中,這該舉發嗎?

通常這情況前面有人違規停車,警察在"等"對方自行開走,否則進一步開單(我家附近就是這樣)

通常警察不會"主動"去開違規停車的單,而是在後方等1-3分鐘,確定車主不甩他後就下車準備開單

當然你可以檢舉警察對於紅線違規停車、並排"不立即"採取取締動作,有疏於職守之情況(按法規紅線違規停車是一秒都不能停,更沒有緩衝可以等)

而不是檢舉警察並排、紅線違規停車。

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13-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另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以及對於一般貨運車來說,違規停車優先以勸導方式,並非直接開單,除非並排停車。



是好是壞?坦白說,就法治來說,過於人情的確不好。

基於民粹來說,這很好啊



至於轉彎未打方向燈,可以檢舉。


koyasu0955 wrote:
昨天往桃園南崁時,...(恕刪)
那以後追逐犯人是不是也要時速50,是不是也要遵守紅綠燈阿

我不否認公務機關有一定特權,但基於這些特權用途是為了政府、人民、社會而使用,跟一般人只是去銀行領錢、開戶、買個雞排奶茶這種個人、私人性理由更具有正當性。

如果你今天看到警察開著警車開警笛衝去買雞排珍奶,立馬檢舉不是問題

如果你今天看到警察紅線違規停車或並排停車去買雞排珍奶,立馬檢舉不是問題



我不會特地支持誰,只是談事情請就事論事,不是單純看表面就好。

jhau wrote:
劃錯重點,重點不是...(恕刪)
koyasu0955 wrote:
昨天往桃園南崁時,...(恕刪)

看來警車臨停只打雙黃燈不夠用阿,改天應該要把大燈跟警示燈也一起打開免的又被投訴無門。
沒甚麼好護航,只是看完兩支影片就事論事,不只是從表面去思考,也從更深層一面去思考,而不是單純"假象"的將心比心,追求平等與榜樣,呵呵。

創造新價值 wrote:
執行勤務違停沒話說...(恕刪)
不管任何人,都應該要遵守道路法規

並排停車 違規停車 已害死多少無辜生命!

若警察非緊急事件情況下 不應該任意並排停車影響他人;支持樓主的出發點
其實各種公務車在執行勤務時都有各種相關規定,不是開著勤務車出去就可以囂張違規
很多人理盲濫情以及對於警務職權不了解,就連對公務車也有很大的誤解,總是以為只要公務車在路上出現就絕對+一定+肯定在執勤公務,然後就把違規豁免無限上綱,護航這些非勤務中公務車違規的群眾,當然也不少檢舉人會在此時跳出來,不分青紅皂白的護航,各種矯情各種體諒各種溫情都在此出現,甚至認同違規,此景如同喪屍完全變回一個充滿人性的陽光男孩
其實都只是自己一廂情願挺警的送暖心態:我的違規是為了要抓你的違規,所以我的違規應該要有豁免權
然後還想莫名其妙地把自己跟警務人員關係扯一起,親警親民= ="
不然這位仁兄認為警察執行勤務,車要臨停在哪?? 這...擺明是討砲文吧!!
koyasu0955 wrote:
昨天往桃園南崁時,...(恕刪)
警車閃燈路邊停車就是代表執行公務,難道你還要他先去附近找個停車場聽好車,再回來處理搶案,傷害,救狗.......一堆的雜事嗎

koyasu0955 wrote:
昨天往桃園南崁時,...(恕刪)


條子是有牌流氓阿兄弟
警察不是正在做保護市民(疏導交通)的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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