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律真吃虧!!台灣法律真正好!!明明就是機車去撞汽車!!結果汽車應該還是得負很大的責任!!直行轎車應該無責!!違停車跟機車應該還得負責賠償違停50%機車50%這樣才會有效遏止違規.........還有不良的騎.開車習慣很多都這樣~前面有障礙物~也不管左右後方有沒車!!~直接就往左右偏過去了!!常被這樣逼車........偏偏是這樣撞人還可以拿到賠償........大家都這樣騎.開車就行了!!
nilkkk wrote:汽機車PK碰撞都有事,閃躲路邊並排藍車也有事,機車傷者可提傷害 這在桃園的話,桃園交通隊給的初判表會說機車全責,屬於事故第一人,然後藍車完全無責任,連紅線違停的責任都沒有,寫在事故第三人別問我為什麼,因為我就被路邊紅線違停開車門的害過,還撞到內線車道的車,結果桃園交通隊就送我這麼一張初判表
雖然黑車會有肇責,但擦撞是因為機車橫向移動變換車道造成的,黑車一直保持直行,我覺得路權上應該是機車要禮讓黑車,而造成機車橫向移動的原因就是那台違停車,個人覺得責任:黑車3 機車4 違停3或黑車2 機車5 違停3不過禍首不用懷疑,100%就是違停車,只能說自私行為害人不淺
atoneviolin wrote:雖然黑車會有肇責,但...(恕刪) 肇事責任比是談出來的,黑車、藍車、機車三方當事人跟保險公司一起談出來的肇事比。如果雙方沒有共識就會走刑事附帶民事(過失傷害罪附帶民事賠償)通常過失傷害或是過失致死罪都會被拿來當作肇事責任比的依據之一。
哪機車完全沒察覺黑車在旁呢 遇到前路受阻 在轉換路線前都不看一下旁邊或後方來車的喔 根本上就是馬路任他走的個性 這種早晚會出事 黑車想避也沒辦法 車身都貼在雙黃邊了而黑車也有責任太相信騎士和靠近騎士了反正如無認外就自認倒楣30%一個不好還會被告傷害開車真的別靠近機車因不知道哪個是移動式炸彈反正就算汽車被騎士撞到最後汽車還是會賠錢包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