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夜 wrote:
因為你要看影片才給你...(恕刪)
有影片有真相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2 條規定,
汽車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過半秒鐘。
如果違反以上規則,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1 條:
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看影片的警察會不會順便開你單呀??

沒關係啦~你損失600別人2400
你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