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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7 中壢 AUN-3873 逼車


vcarter wrote:
https://youtu...(恕刪)


我也覺得~應該是兩次路口一轉彎就換車道~所以後方的車可能以為故意不給超車
但是真要超車~距離應該加速OK~
vitara應該算休旅車高度,所以比一般轎車高~但是閃燈跟高低起伏的造成的還是有區分
重點是第一段不下車~撐到第二段才下車~又只會大小聲.....唉...可能是想不到正當理由吧

vcarter wrote:
https://youtu...(恕刪)


這個一定要檢舉~而且好像有敲車子的聲音~毀損??
上次檔車也是不敢下車~只敢開窗露出頭~
後來又連續違規~剛好我都跟好跟滿~讓他領了3張
這種漢草zzzz


我真的笑了!!!!!!!!!!!!!!!!
ronald2 wrote:
我也覺得~應該是兩...(恕刪)

ronald2 wrote:
我也覺得~應該是兩次路口一轉彎就換車道~所以後方的車可能以為故意不給超車(恕刪)


第一個路口只有分左右轉車道
轉過來之後也只有一個直行跟右轉車道
所以理論上兩個路口都是一台接著一台車走
後車要超車才是違規!!!
第二段經過上坡再下坡被誤認是閃大燈,我看他跟每一台車都會沒完沒了吧😓
看到2個年輕人下車就縮回去了
標準的欺善怕惡笑死人
樓主記得檢舉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
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
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版主的車應該是魚眼頭燈,這種燈是屬於集中投射式,所以在行駛到凸起路面,會照射到前車後視鏡,而對方又一直看後視鏡,就覺得板主一直閃大燈

完全看不出樓主錯在哪,
是我一定吉他,
這老灰仔標準的欺善怕惡型,
如果下車的是成吉思汗館長,
他應該會嚇到尿褲子吧!

vcarter wrote:
我的車是2017 vitara 原廠未改,會找時間回去原廠確認!


我的Forester LED頭燈也是原廠未改,
但開了一年後,開始出現對向車輛向我閃燈示警的情況(不是車友哦),
我就在想是不是LED頭燈照太高了,
後來回原廠檢測,真的有偏高了(休旅車又更容易讓對向覺得照很高),
廠長說LED高度在新車設定後,後續可能因為載重、胎壓、避震器等使用的情況,造成LED投射高度變高或變低,
頭燈(尤其是LED/HID型)的投射角度也是跟輪胎定位一樣,要定期調校的。
謝謝各位提醒關心,已向桃園市警局檢舉,目前已轉至中壢派出所等待回覆!也祝各位行車平安~提告的部分因女友是律師會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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