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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自摔卻被對方提告??!!各位幫忙評評理 5/14更新

懸崖小闇 wrote:
請各位1:25開始...(恕刪)

你強調你有影片而且開很慢,是他要讓
他如果告你告不過,那就換你告他 大部份就會徹告
檢查官要起訴你是他的權力,法官又不是檢察官兼任......要直接害你摔車證據拿出來才有用,這種自摔還要對方有明顯違規才有用

那種不協助打119的???.....協助跟肇逃是兩回事。

告你是法律賦予對方的權利

但是看這影片,不管你有沒有按喇叭,對方要把摔車歸咎於你,只能說太扯了

就讓他告,這案子大概頂多跑到檢察官就直接不起訴處分了

別怕,對方就想賭你想省麻煩逼你和解付錢而已

keigo_oo wrote: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
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
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
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

P.S 認同 併排停車必檢舉 大 說的,參考就好。


上述偵查不公開的細則,

是指相關司法人員,必須遵守不公開之原則,否則會因此而受懲處,

被告自己要公開,自己決定,沒有罰則,也不違法!


偵查不公開最基本用意,就是保護被告!

而樓主是被告,

樓主當然可以放棄自己"不公開"的權益!

只是我要表達的是:

樓主自己為很鐵(無罪)的影片,搞不好反而成為自己有罪的關鍵證據!

我只點到這裡,

反正被起訴、被判刑,又不是我!


留言關心一下後續發展,
小弟書讀得少,什麼都不懂,又很缺錢,
如果這個告得成,我就辭掉工作,天天上街頭賺錢!
太好笑了,哈哈哈
卡位關注後續結果
提告是他的權利

依照你的影片來判斷 你不會有事的

只要你的喇叭沒改過 按喇叭警示本來就是合乎法規


先結論:
直行車+無碰撞+有錄影=證據不足
絕對是不起訴

流程:
1
去警察局做筆錄,把當時情況交代清楚,影片也交給警方。
影片無聲無所謂,被告不證己罪
重點是去探聽出對方在提告時的說法,通常幫你做筆錄的警察也是受理對方提告的那個,所以可以先打聽一下對方的說法,可以大概知道要怎麼反駁。

2
做完筆錄後就是等警察移送給檢察官,時間大概是一個月到三個月,建議就把這件事忘記,不要因而影響生活。
等案子有指派到檢察官,可能有兩種情況:
A.檢察官檢視雙方筆錄後直接以證據不足不起訴,樓主會直接收到不起訴書,事件結束。
B.檢察官開偵查庭,分別傳喚雙方。樓主會收到傳票,上面有時間地點,當日請假並提早半小時去報到,檢察官問幾個問題老實回答就好,等待加上詢問通常一小時內結束。

3
等收不起訴書,大概是開完偵查庭一個月左右。

所以整個流程跑完大概要快半年,但其實實際要花的時間只有兩小時(警察筆錄一小時+偵查庭一小時)

至於告對方誣告,其實也不易起訴,可自行斟酌。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如果樓主以為拿影片...(恕刪)


若是我,我會爽爽等對方來告我

若沒有影像,還會真的灰不清

有這影像還怕什麼?對方告輸了,再要求鉅額的精神賠償
都讓機車從面前騎過去了,對方之後自摔也能扯到樓主的車?
對方不是在面前摔到也無碰撞何來肇事逃逸?
台灣真是無奇不有,又不是大車的喇叭那麼大聲,會被自小客車喇叭嚇到的玻璃心還是別上路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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