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057 wrote:這位大哥 你馬幫幫...(恕刪) 問題花這麼多錢養的警察,看到路上違規違停,十個有九個半會視而不見!!就算你打110報案,警察也是常常消極推拖,警察不管用,又不能給民眾檢舉,那交通規則是寫給誰看?幹脆廢除交通規則,社會更加祥和!!看起來蠻氣憤的阿氣憤警察看到一些違規不舉發你不是說都給警察判斷就好自己不用判斷阿警察判斷那些不用舉發阿你們再543甚麼奇怪餒你是人格分裂還是只是在打嘴砲?
三星銀河系 wrote:但各位要失望了,我是個貨真價實的專業檢舉人,檢舉成功率在9成5以上。 大家的確蠻失望的樓主自稱"專業檢舉人",檢舉成功率在9成5以上按照樓主貼的警方"結案通知"回覆日期,如下圖紅框處2015年(5月起~年底)檢舉9件2016年檢舉5件2017年檢舉11件從2015年5月到現在,30幾個月,合計25件原來2年半檢舉25件,就能自稱"專業檢舉人"了然後2017年8月4日警方回覆"無法舉發"1件(25-1)/25 = 96%檢舉成功率的確是在9成5以上是沒錯啦只是有看棒球的都知道,打數很少很少,打擊率衝暴高,應該沒辦法自稱強打者2年半25件,這樣都可以自稱"專業檢舉人",大家好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