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汽車遭受遊覽車追撞之嚴重事故


MarcLiau wrote:
我一直很納悶為何遊...(恕刪)

降大樑遊覽車都是這樣設計的,話說其實也沒多低跟休旅車視野差不多,越高死角越多,各有利弊
GuteNachtt wrote:
別鬧了,這只是自爽的...(恕刪)


同感

owlowlowl0212 wrote:
肇個屁口業生活辛苦...(恕刪)


01不能按讚

好好開客運的司機可能因此失業整天跑法院~家裡沒人養
這網站真優
五楊也一堆鑽槽化線一定要切上去的 連這種怎麼開都沒差的我也碰過在倒車的
路是大家的,不是你一人的
我想右轉就馬上右轉,我想馬上停就停,開車不是可以讓人任性隨興的一件事,
開上路的那一刻起,就背負著很多責任,對自己,對路人,對其他乘客,都是。

這是一例,酒駕也是,居然還有假裝睡著,法官準睡無罪這回事?
吃屎的法官,睡在你自家車庫喝到內臟吐出來也沒人管你,開車上路這樣子也可以?

廢除"應注意而未注意"條款
廢除"應注意而未注意"條款
廢除"應注意而未注意"條款





;;; 讚,,(後車未超速,沒有違規的狀況下)
吃屎的法官
吃屎的法官
吃屎的法官




;;; 哇哈哈
讓我想到十多年前遇到的國道無敵逆向大迴轉
居然給我在中港交流道從內線直接右回轉外線逆向下交流道
大白天還以為我卡到陰
所有人緊急煞車只為了讓那天兵

太多天兵事故就兩手一攤說沒錢
政府應比照國外強制規定
所有上路車種均需投保一定額度意外與財損(連左案都有這規定)
真的會遇到
槽化線出去又切進來的也有
那個真的很難防

因為他從側面,真的會嚇死
bb123dd wrote:
廢除"應注意而未注意"條款
廢除"應注意而未注意"條款
廢除"應注意而未注意"條款

好像不錯
看到違停, 撞上去還可以叫違停全賠

比民眾拍照只罰300,打110叫警察都不來,好用多了
hp_chiu wrote:
除非遊覽車駕駛可以提出他有保持安全距離的錄影或事證。

大型車的車距是時速-20
如果開100,就要有80公尺以上的車距

新聞中,三台大型車是連貫行駛,前兩台閃過,第三台來不及
有在高速公路開車就知道
有比照小型車時速/2,50公尺以上的車距,就要偷笑了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