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有心想鑽漏洞的人
有的人把台灣警察權利想太大了
如果真的如你們所說的這些方法,下次我沒喝酒也這樣搞,看媒體怎麼搞死警察
我就故意沒喝酒,等你酒測我就喝一大口,等抽完血無罪在找媒體搞大
你能拿我怎樣?警察根本不可能每次都用特例處理...
如果我拒檢,你更拿我沒轍,因為你根本不知道我是不是有喝酒,是不是故意搞警察(就跟待轉一樣,純抗議,沒犯法)
重點在於台灣警察執法的權威跟刑責,國外你敢拒檢?槍都掏出來了
第一台灣法律漏洞太多
第二是台灣法官都單純只看法條,沒有兼顧合理跟常理性
解決方式也超簡單,提高拒檢罰則及妨礙公務罰則就好,這麼簡單的事情去搞這麼複雜幹嘛?
當台灣都有機車故意待轉抗議的時候,警察抓人被罵成這樣
我沒酒駕故意抗議也不是不可能吧?反正我合法,我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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