汎古實業 wrote:否則警察要拍照取締都必須提前以牌子告知了,怎麼可以讓民眾任意就有權取締. 超速會有牌子,但警察舉發違停會以牌子告知? 我天天打1999請警察來取締我家樓下的違停,每次警察來就是直接開單,哪來的以牌子告知? 過程我都在樓上看,所以應該不是我沒看到。
汎古實業 wrote:否則警察要拍照取締都必須提前以牌子告知了, 警察要拍照取締禁行機車道,前面都要立"前有禁行機車道取締"的牌子?警察要拍照取締跨越雙白線,前面都要立"前有跨越雙白線取締"的牌子?警察要拍照取締蛇行,前面都要立"前有蛇行取締"的牌子?警察要拍照取締未戴安全帽,前面都要立"前有未戴安全帽取締"的牌子?警察要拍照取締行駛路肩,前面都要立"前有行駛路肩取締"的牌子?你是不是誤解了什麼,以為全部違規都要立牌子,警察才能拍照取締
ja6150 wrote:我在這邊看到附議人...(恕刪) 我也不懂這些人在怕甚麼...前些日子我檢舉兩件違規,昨天收到回覆:一個舉發,另一個影像不清不舉發..所以又不是檢舉人送件警方都是照單全收.....
SteveMcGarrett wrote:超速會有牌子,但警察...(恕刪) 所有的交通違規申訴到法院的判決書,法官都會說,違規者是領有駕照之成年人,不用告示牌就必須知道什麼行為是交通違規。所以違規者要推翻法官的認證,真的是幻想。
喔~這樣不是很好嗎?以後只要沒警察的地方~通通自由行~全台灣路邊都是我的停車場~全台灣的車道都是我的賽道~只要在沒天橋的路段~禁行機車根本騎爽爽~看不爽就可以逼車了~車上也不用垃圾桶了~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回收站~如此善解人意的德政~還不快點通過?什麼?被撞~那就算你倒楣啊~之後路上安全都靠運氣了~多燒香保平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