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些商辦大樓的地下一樓都有卸貨碼頭。7-11要卸貨時理論上應該也是要使用B1的卸貨區,但實際狀況還是因司機而異。記得以前我在國外唸書的時候,為了買一杯珍珠奶茶來解思鄉之愁,就貪圖方便將車子停在殘障車位。前後大概就只有暫停10分鐘左右,當我回來的時候就發現被夾了一張罰單,按當時匯率算下來將近12,000元。在這之後我一定要找到合法停車格才停車,而且一定提早出門(為了找車位)。其實大多數的臨停問題都是因為貪圖方便所造成的。若光是靠檢舉,只能說效果實在有限而且可能會因為執法機構判定不一等問題,進而造成不必要的紛爭。回歸到原點,這還是需要靠政府完善的規劃與強力執行的手段來帶動社會守法的風氣。以上為小弟淺見。
QQ哥 wrote:如果你家離那很遠那邊沒公車捷運到你家你只有汽機車但車位很少你要怎麼去?還有不是人人都明知 停遠一點,停好車後把車上的小折拿下來代步,現在還有體感平衡車,比小折更不占空間。 不然我也騎重機,買便當飲料就插進店家前面跟白線之間,不要停到車道上。 方法是人想出來的,不想當然不會有方法。
QQ哥 wrote:我直接告訴你警察會回你警力缺乏只能盡量不如你直接去考警察也說服你那些達人朋友一起去當警察效果比較好 考上警察->一天開300張罰單->所長接到立委、議員地方仕紳關切電話->你繼續開300張罰單->分局長會叫去議會或立委、議員服務處"關切"->你才當上警察,你考績跟未來想怎麼樣你自己看著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