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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123更新,違停的計程車終於被判刑有罪)我天天檢舉中和中正路872號的違停,卻依然無法救妳一命,請給我更多力量持續天天檢舉!


QQ哥 wrote:
他們認為自己在執法就如同員警一樣
是不違法的


你覺得他們違法,剛好去檢舉他們呀

人家地址都大方報出來了,只剩你們做不做而已

不要只出一張嘴哦
其實這些商辦大樓的地下一樓都有卸貨碼頭。
7-11要卸貨時理論上應該也是要使用B1的卸貨區,但實際狀況還是因司機而異。

記得以前我在國外唸書的時候,為了買一杯珍珠奶茶來解思鄉之愁,就貪圖方便將車子停在殘障車位。前後大概就只有暫停10分鐘左右,當我回來的時候就發現被夾了一張罰單,按當時匯率算下來將近12,000元。在這之後我一定要找到合法停車格才停車,而且一定提早出門(為了找車位)。

其實大多數的臨停問題都是因為貪圖方便所造成的。若光是靠檢舉,只能說效果實在有限而且可能會因為執法機構判定不一等問題,進而造成不必要的紛爭。回歸到原點,這還是需要靠政府完善的規劃與強力執行的手段來帶動社會守法的風氣。

以上為小弟淺見。
QQ哥 wrote:
之前告訴他們車太多車位太少
跟他們說過他聽不下去


政府一直告訴他們不要違停,多利用大眾運輸

跟他們說過他聽不下去

j846052 wrote:
這還是需要靠政府完善的規劃與強力執行的手段來帶動社會守法的風氣。


如果執法單位願意強力取締違停,

我願意簽約5年不檢舉!

不過請警方先把強力取締的目標與定義告知,才有公信力!

wetty wrote:
明知車位少, 還要...(恕刪)

如果
你家離那很遠
那邊沒公車捷運到你家
你只有汽機車
但車位很少
你要怎麼去?

還有不是人人都明知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如果執法單位願意強...(恕刪)

我直接告訴你警察會回你警力缺乏
只能盡量
不如你直接去考警察
也說服你那些達人朋友一起去當警察
效果比較好
QQ哥 wrote:
如果
你家離那很遠
那邊沒公車捷運到你家
你只有汽機車
但車位很少
你要怎麼去?
還有不是人人都明知


停遠一點,停好車後把車上的小折拿下來代步,現在還有體感平衡車,比小折更不占空間。 不然我也騎重機,買便當飲料就插進店家前面跟白線之間,不要停到車道上。 方法是人想出來的,不想當然不會有方法。

pafupafu wrote:
政府一直告訴他們不...(恕刪)

你當人人家門口都是捷運站喔?
再者你知道中正路872號要在哪個捷運站下車嗎?
QQ哥 wrote:
我直接告訴你警察會回你警力缺乏
只能盡量
不如你直接去考警察
也說服你那些達人朋友一起去當警察
效果比較好


考上警察->一天開300張罰單->所長接到立委、議員地方仕紳關切電話->你繼續開300張罰單->分局長會叫去議會或立委、議員服務處"關切"->你才當上警察,你考績跟未來想怎麼樣你自己看著辦。

SteveMcGarrett wrote:
停遠一點,停好車後...(恕刪)

你真的這要做嗎
網路上人人都在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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