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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愛辯論老話題!所以高速公路內側車道都不可以進入的意思??

其實爭辯這個問題那麼多幹什麼呢???總之不管自己的車速是140也好只要後面有車速比你快的車就讓給別人先囉, 可能對方真的有急事在趕, 發揮一下同理心, 我們的國家會更美好........
樓主在內側車道狂飆沒錯啊!!..但是如果後面被追上,記得切到中線讓道,這樣你就是正確的了。
.
.
.
.超速還是要開單的。
有人可以解釋為何在空無一車的三車道,就是有一堆車選擇行駛在內線嗎?

內餡真的這麼香嗎? 行駛在中線碰到比你慢的車再利用超車道超車有這麼難嗎



sblack1108 wrote:
話說某天跟朋友一起出遊漂向北方,快樂的好心情卻在回程後的訊息被澆了冷水!

友:你剛剛一路在內側車道狂飆,知不知道這樣子是不對的!


對內不內線沒興趣,好奇的是你有沒有狂飆
這是最典型的政府無能(怠惰)造成民眾對立的最佳範例,明文規定內線為"超車"道了,又給你來個xxx情況下得以xxx,這種但書、例外讓特有種台灣鯛得以各婊
試問:
1.何謂不堵塞?當路隊長前方完全沒車當然不堵塞了。
2.最高速限,是誰的速限?你的車開100別人的車搞不好只有95。
3.1+2之後就不是原本立法的超車道了,完全的走鐘了
內容不論如何...
我要是有這樣的朋友...
用這種不尊重的方式跟我說話....
我大概會下交流道...
叫他自己想辦法回去...
而且...
以後也不會聯絡了吧...

devil2772 wrote:
對內不內線沒興趣,...(恕刪)


再過幾天就知道算不算狂飆了,現在說不準阿!!!

RONIXONE wrote:
最不屑這種自以爲是只...(恕刪)



那你可以回你的祖國了...
這麼崇日...
留在台灣只是污辱了你...
快回去吧...
別留在台灣浪費這的空氣...

tinway wrote:
這是最典型的政府無...(恕刪)


同意+1
有些自走砲會說國外如何如何?,但前提先學學人家訂出罰則阿!
如某國家法規,使用超車道卻未進行超車動作行駛超過1公里,將進行開罰
不懂為何有人喜歡自己去詮釋法規,不懂法規的話也要懂得去問阿。

貼個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對民眾說明的連結給大家參考。
http://www.hpb.gov.tw/files/80-1000-1282,c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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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月草君您好:

您於105年7月31日於本局民意論壇詢及「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使用疑義」一案,經責請交通科為您答復如下:

一、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下稱高管規則)第8條1項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3款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同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先予敘明。

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完成超車動作後即應變換回原車道,目的係為保持內側車道暢通,提供其他車輛超車使用,但考量到國內現有之高速路公路容量及交通狀況,允許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只要遵循前述規定,於高速公路全程行駛於內側車道,尚符合法令規定。

三、另有關建議法規修正為「內側車道為最高速線道……。」一節,非本局權責,本局將替您函轉權責單位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為您答覆。

四、以上資訊供您參考,如果您還有疑問,可逕與本局承辦人交通科警務正黃秋峰連絡,連絡電話02-29094111轉2199,對於您關心交通警政,謹致謝忱,並感謝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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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目前台灣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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