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978978 wrote: 我是486 XV...(恕刪) 這種單好像在比較鄉下才會開台北我都不會送WISH那種爆亮後霧燈都會被打槍了有的亂檢舉真的很擾民像是排氣管明明原廠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違規的我才會送那種燈的最多就只能送監理站而且開後霧燈不違反監理站的規定必須要跟某些地方連動才能送(EX:踩煞車亮後霧燈)警察單位通常會回覆:無法辨識該燈具之位置或是照射角度,事證不明確不予舉發打0800問意美吧請他們幫你申訴
1.檢舉交通違規無獎金,是浪費自己時間2.為何不想想去告原廠?前述有人說到此車款是日行燈跟霧燈同位置那是不是反推車廠為何要這樣爛設計? 讓他人以為是開霧燈?難道警察每次遇到此車款都攔下 確認是開日行燈還是霧燈?
告,不太可能除非你真的是為了出一口氣不然告下去,錢絕對遠遠超過罰單的錢。事後也絕對不會賠給你。最多撤銷罰單。告誰,不可能告檢舉者因為舉發者沒有開單權力會開單一定是警察單位。所以要告警察單位,建議真的思考清楚保證耗時費力簡單的,就是申訴但申訴罰單還是要繳,申訴也是要花時間等待但就花費的金額與結果來看申訴是比較划算的。至少錢不會高過於罰單金額於理有證的話,罰單撤銷的機會也很高。